第一节 松香产业发展 规划
“十二五”期间,依然是我国林业发展和林产品国际贸易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十二五” 规划 大大鼓励我国林业化学产业的发展。
森林资源是发展生物产业的主体资源,蕴藏着最为丰富的物种资源和基因资源。森林资源极高的生物多样性和资源的可再生性,为生物产业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大力发展以森林资源为基础的林业生物产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经济安全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第二节 松香 产业政策 力度
松香的主要原料是松脂,松脂来源于松树,因此松香产业的主要政策力度是林业政策。
1、扩大林业信贷扶持政策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 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银发[2009]170号),结合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与振兴目标和主要任务,全面增强金融对林业发展的服务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林业产业龙头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发行各类债券类金融工具,募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鼓励林区从事林业种植、林产品加工且经营业绩好、资信优良、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市场原则,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鼓励林区外的各类经济组织以多种形式投资基础性林业项目。凡是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与个人,按法律和政策规定程序受让集体林权,从事规模化林业种植与加工的,资金不足时,均可申请银行信贷支持。鼓励和支持各类投资基金投资林业种植等产业。支持组建林业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开办林业融资担保业务,大力推行以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由林业企业和林农自愿入会或出资组建的互助性担保体系。银 行业 金融机构应结合担保机构的资信实力、第三方外部评级结果和业务合作信用记录,科学确定担保机构的担保放大倍数,对以林权抵押为主要反担保措施的担保公司,担保倍数可放大到l0倍。鼓励各类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积极提供林业生产发展的融资担保服务。
2、积极探索建立森林保险体系
各地要把森林保险纳入农业保险统筹安排,通过保费补贴等必要的政策手段引导保险公司、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农积极参与森林保险,扩大森林投保面积。各地可设立森林保险补偿基金,建立统一的基本森林保险制度。保险公司要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原则,积极开展森林保险业务。在推进森林保险业务过程中,要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林种的不同需求,不断完善森林保险险种和服务创新。在产品开发中,要综合考虑当地林业生产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针对性地推出基本险种和可供选择的其他险种;在保险费率厘定中要充分考虑到林业灾害发生的机率和强度的差异性,设置不同的保险费率;在承保中要坚持“保障适度、林农承担保费低廉、广覆盖”的原则;在保险理赔服务中,要按照“公开、及时、透明、到户”的原则规范理赔服务,提升森林保险的服务质量。
鼓励和引导散户林农、小型林业经营者主动参与森林保险;创新投保方式,支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集体投保,支持以一定行政单位组织形式进行统一投保,提高林农参保率和森林保险覆盖率。探索建立森林保险风险分散机制,各参与森林保险的经办机构,要对森林保险实行一定比例的超赔再保,建立超赔保障机制,提高森林保险抗风险能力。
第三节 松香产业链关联度
松脂原料的成本占了松香生产成本的70%以上,因此,松香 行业 受上游 行业 的影响较大。
第四节 松香产业与宏观经济周期相关性
2003-2010年松香产业与宏观经济周期相关性
松香产业是林业相关产业的一种,与国家宏观经济周期相关性不大,松香作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在中国历经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不可忽视的产业力量,产业发展已驶入快车道。天竹纤维平均每年保持10%的增长,松香 行业 2009年遭遇了世界金融危机的巨大影响,松香增速迅速下降,受影响程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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