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我国经济发展环境 分析
一、我国GDP历史发展情况
初步核算,2009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335353亿元,比上年增长8.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5477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156958亿元,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142918亿元,增长8.9%。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0.6%,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6.8%,下降0.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2.6%,上升0.8个百分点。
2005-2009年我国GDP发展图示 单位:亿元
二、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历史发展情
2009年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4846亿元,比上年增长30.1%。分城乡看,城镇投资194139亿元,增长30.5%;农村投资30707亿元,增长27.5%。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95653亿元,比上年增长23.0%;中部地区投资49846亿元,增长35.8%;西部地区投资49662亿元,增长38.1%;东北地区投资23733亿元,增长26.8%。
2005-2009年固定资产投资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亿元
三、我国进出口贸易历史发展情况
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22072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3.9%。其中,货物出口12017亿美元,下降16.0%;货物进口10056亿美元,下降11.2%。进出口差额(出口减进口)1961亿美元,比上年减少1020亿美元。
2009年货物进出口总额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亿美元
2005-2009年货物进出口总额 单位:亿美元
四、未来我国宏观经济发展趋势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仍处在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在国际环境不确定性较大、国内自主增长动力不足的大背景下,2010年我国宏观调控将面临更加复杂的环境,既有可能在经济回升过程中因继续“保增长”的政策力度过猛导致投资过快增长和通货膨胀压力明显上升,也有可能因刺激经济增长的政策力度减弱过快,经济出现二次下滑。三种情景下的中国经济走势预测如下:
1、GDP增长8.5%左右的平稳增长情景
如果2010年全球经济缓慢复苏,使中国外部经济环境有所好转,出口下滑和外资下降局面逐步改观。国内现有政策取向基本保持不变,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大力推进结构调整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保持在3%左右;继续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广义货币供应量余额同比增长率年内逐步控制到18%左右,新增贷款规模全年控制在8万亿元以内,企业从证券市场融资规模大于2009年,全社会资金较为宽松;固定资产投资政策体现有保有压的结构性调控取向,一方面为民间投资创造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房地产投资较快增长,企业技术升级投资项目增多;另一方面坚决抑制重复建设投资项目的新开工,政府基础设施投资重点保在建项目,压新铺摊子。在这一情景下,由于政府经济刺激政策的新增量小于2009年,国内外市场环境好转但不足以刺激企业大规模增加投资,经济自主性增长动力有所提高但仍未全面恢复,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增长态势,GDP增速大体与2009年持平。由于中国经济在长期潜在增长区间下限运行,总量上供过于求仍是经济运行的基本特征,当年不会出现明显的通货膨胀,预计居民消费价格将上涨2.5%左右;就业和国际收支状况将进一步好转。
2009年新开工项目规模很大,投资增长惯性较强;房地产投资加快的趋势仍将延续;但政府投资项目不再大规模铺新的摊子,新增信贷规模减少和对重复建设的政策约束对投资增长将产生一定抑制作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预计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名义增速为31%左右,大体与2009年持平,但扣除价格因素后的实际增速低于2009年。
2010年,消费保持平稳增长具备诸多有利因素,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为扩大消费增强了后劲,医改新方案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助于减轻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储蓄消费型增长模式使我国消费有较强稳定性。但经济型轿车减税、家电下乡、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以旧换新等扩大消费政策可能出现政策效应递减。预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5%,实际增长15.6%,略低于2009年水平。
外贸出口有望恢复正增长。世界经济由大幅负增长转为小幅正增长是中国出口恢复增长的基础性因素。数量 分析 显示,中国出口量对世界经济总量弹性为5.3,即世界经济每上升或下降一个百分点,中国出口量随之上升或下降5.3个百分点。2010年世界经济如果实现2%以上的增长,我国外贸出口增速有望达到10.8%左右;内需强劲有助于拉动进口需求进一步加速,预计进口增长13.5%;实现外贸顺差2200亿美元左右,大体与2009年持平。发达国家居民家庭储蓄率上升,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对中国商品的需求。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加剧,贸易摩擦明显增多,我国外贸出口形势并不乐观,难以回升到2008年的进出口绝对额水平。
2010年,为防止未来通货膨胀压力过大,不宜进一步加大扩张性政策力度,货币信贷真正回归适度宽松局面,如果确能实现经济平稳增长情景,同时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将有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并减少扩张性政策的后遗症,这是最值得争取的情景。
2、GDP增长9%以上的强劲复苏情景
如果世界主要经济体为促进经济加速复苏,目前施行的扩张性经济政策2010年全年都不退出,贸易保护主义得到抑制,全球贸易重新活跃,世界经济和贸易全面回升,同时,人民币汇率继续保持基本稳定,前期出台的刺激外贸政策不变,则我国外贸出口增速可能达到20%以上,进口增速达到21.5%,外贸顺差比上年增长15%左右,净出口对我国经济有明显的正拉动作用。
国内继续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目标,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略超过3%;继续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同比增长率年末控制到20%左右,新增贷款规模全年控制在10万亿元以内,证券市场活跃,全社会资金十分宽裕。财政和信贷资金有效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房地产开发投资重新恢复快速增长,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 规划 实施进展顺利,一批科技含量较高的产业投资项目上马,固定资产投资名义增速高于2009年,实际增速与2009年持平。企业设备利用率回升较快,就业状况明显好转,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提高,城乡消费品市场繁荣活跃。在这一情景下,国民经济出现强劲复苏态势,GDP增速超过9%。但世界经济加速复苏可能使我国输入性涨价因素增多,居民消费价格和工业品出厂价格回升较快,分别上涨3.2%和7.5%左右。国内外流动性过份充裕局面会为未来通货膨胀留下隐患。同时,经济增速回升快,经济结构调整不充分,产能过剩矛盾进一步加剧,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
3、GDP增长8%以下的继续调整情景
如果世界主要经济体目前实施的扩张性政策较快退出,多数国家采取提高利率等手段收紧银根,由于各国经济内生增长动力较弱,企业设备利用率和就业率回升缓慢,世界产业结构将展开深度调整;同时,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盛行,国际贸易回升乏力,跨国投资陷入停滞。在这一情景下,世界经济增长可能低于2%,我国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的国际环境没有大的改善,出口仅增长6%,进口增长11%,外贸顺差比上年下降15%左右,净出口仍为GDP增长的负拉动因素。
如果国内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将预防通货膨胀放在宏观调控的突出位置;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明显小于2009年;货币政策操作逐步加大收紧力度,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同比增长率年内控制到16%左右,新增贷款规模全年控制在6万亿元左右,证券市场交投不活跃,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小于2009年,全社会资金面比2009年明显收紧;在全力保证4万亿投资已开工项目进展的同时,严格控制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房地产投资增速大体与2009年持平。由于经济刺激政策的新增量明显小于2009年,经济自主性增长动力不足,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速均低于2009年,企业设备利用率较低,就业困难较大,国民经济出现继续调整态势,GDP增速低于8%。由于中国经济实际增速明显低于长期潜在增长率,总量供过于求矛盾突出,几乎没有新涨价因素,CPI和PPI的上涨主要是翘尾因素影响,预计居民消费价格将上涨1.3%左右,PPI上涨3%左右。这一情景可借助世界性产业结构深度调整来淘汰国内一批落后企业和落后产能,也有利于防止通货膨胀;但就业压力增大。
第二节 行业 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发展及对产品影响
1、《矿产资源法》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1996年通过修正案。现在执行的是1996年经过修正的《矿产资源法》,这是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基本法,是我们一切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的出发点。
《矿产资源法》确立了我国矿产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主要有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矿产资源集中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矿产资源 规划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矿产资源有偿开采、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等制度。
2、国务院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为实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行政法规,如《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
国土资源部颁布的矿产资源管理部门规章主要包括,《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政处罚办法》、《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等。
3、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1996年《矿产资源法》修正后,北京市重新制定了与其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于1998年4月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7月通过修正案。经过修正的《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阐明了矿产资源 规划 的法律地位;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等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对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实行动态监测管理;矿产资源开采许可的审批权限;区县人民政府对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本市对汉白玉、地热、矿泉水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矿产资源实行保护性限量开采等。
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市政府颁布了《北京市实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办法》、《北京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等。
4、规范性文件
作为法律法规的细化,国家的矿产资源政策常常是以规范性文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红头文件的形式来规定的。如《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15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价款缴纳办法〉的通知》(京国土矿〔2007〕530号),《北京市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管理办法》(京国土勘〔2005〕831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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