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产品定义及应用特点
一、产品定义
配方奶粉又称母乳化奶粉,它是为了满足婴儿的营养需要,在普通奶粉的基础上加以调配的奶制品。它除去牛奶中不符合婴儿吸收利用的成分,甚至可以改进母乳中铁的含量过低等一些不足,是婴儿健康成长所必需的,因此,给婴儿添加配方奶粉成为世界各地普遍采用的做法。
二、应用特点
母乳是婴儿的最佳食品,婴儿配方奶粉以母乳为最佳目标,追求对母乳的无限接近。这种性质决定了婴儿配方奶粉虽近似母乳,但没有一种能胜过母乳。
与普通奶粉相比,配方奶粉去除了部分酪蛋白,增加了乳清蛋白;去除了大部分饱和脂肪酸,加入了植物油,从而增加了不饱和脂肪酸,DHA(二十二碳六烯酸,俗称脑黄金),AA(花生四烯酸);配方奶粉中还加入了乳糖,含糖量接近人乳;降低了矿物质含量,以减轻婴幼儿肾脏负担;另外还添加了微量元素、维生素、某些氨基酸或其他成分,使之更接近人乳。也称为婴儿配方奶粉。
婴儿配方奶粉依其适用对象可分为下列三大类:第一类以牛乳为基础之婴儿配方奶:适用于一般的婴儿;特殊配方之婴儿配方奶:第二类一些特殊生理状况的婴儿,需要食用经过特别加工处理的婴儿配方食品;第三类早产儿配方奶:主要成份(如乳糖改为葡萄糖聚合物,以及中链脂肪酸油取代部分长链脂肪酸油)已经修正为适合早产儿使用。
常见的配方奶粉的问题有:脂肪酸败味,这主要是奶粉加工时杀菌不彻底,牛乳中的脂酶水解乳粉中脂肪所致,防止办法是在生产时提高杀菌温度,如超高温杀菌,目前奶粉多采用此种杀菌工艺故此缺陷现已很少。脂肪氧化味,这主要是奶粉中的不饱和脂肪酸氧化所致,主要影响因素是氧、光线、重金属(尤其是铜)、酶和酸度引起,故奶粉贮存时应避光、热密封,不和金属器皿接触。陈腐气味和褐变,这是奶粉受潮所致。故奶粉贮存时应防止受潮,开主启食用后应尽可能挤出空气扎紧,以免水分进入。奶粉吸潮后除上述不良反应外,还会结块影响其冲调性和溶解度。细菌性变质。乳粉在正常含水量时,细菌不会繁殖反而会随时间的延长而下降(5℃-37℃贮存)但如含水量超过5%,细菌会生长引起细菌变质,故奶粉开启后不宜放置时间过长,以免受潮过量乃至变质。
第二节 配方营养奶粉 行业 发展历程
l976年国家轻工业部将研制“婴儿奶粉”的任务下达给黑龙江省乳品工业 研究 所。当时在全脂加糖奶粉的基础上 研究 现以定名为“婴儿配方奶粉I”的婴儿主食品。该课题于l981年获得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其产品被评为“婴儿奶粉”国家唯一的银牌。
20世纪80年代初国务院为了解决“娃娃吃饭难”问题,将“配制奶粉”的 研究 作为“六五”期间重点攻关项目下达给内蒙古轻工业 研究 所和黑龙江省乳品工业 研究 所。黑龙江省乳品工业 研究 所提出采用进口脱盐乳清粉配在已设计好的物料(鲜牛奶、精炼植物油、蔗糖、多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中,再进行杀菌、浓缩、均质、喷雾干燥制得成品。而内蒙古轻工 研究 所采用海拉尔乳品厂生产干酪素剩下的副产品—乳清,经脱盐处理后配在已设计好的物料(鲜牛奶、精炼植物油、蔗糖、多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中进行杀菌、浓缩、均质、喷雾干燥制得成品。两条技术路线所生产的产品都请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食品与卫生 研究 所刘冬生教授做了动物实验,黑龙江省乳品工业 研究 所还请北京医科大学儿科秦振庭教授做了人体临床实验。该课题于l985年国家通过验收,1986年获国家轻工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1987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此产品就是现在国内市场定名为“婴儿配方奶粉Ⅱ”的婴儿配方奶粉。
20世纪90年代,黑龙江省乳品工业技术开发中心又研制了“婴儿配方奶粉llI”,目的是以精制饴糖或麦芽糊精去取代脱盐乳清粉,通过黑龙江省级鉴定并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北京食品工业 研究 所试图用改性酪蛋白以达到取代部分脱盐乳清粉的目的,成果已鉴定。之后,相继出现了各种配方奶粉,可以说从此结束了我国奶粉品种单一的局面(配方奶粉在全国兴起)。
第三节 行业 相关政策、法规、标准
2008年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乳制品加工 行业 准入条件》,该规定将于2008年4月1日正式生效。《乳制品加工 行业 准入条件》的主要内容有:新上乳制品加工项目(企业)应符合3大条件:与周围已有乳制品加工企业距离在60公里以上;加工规模为日处理原料乳能力200吨以上;有固定并与加工能力配套的奶源基地,已有原料乳数量不低于加工能力的30%,乳粉类生产企业所用原料50%以上为生鲜牛(羊)乳,液体乳生产企业所用原料乳全部使用生鲜牛(羊)乳(复原乳除外),并有配套的机械化挤奶站。改(扩)建加工项目(企业)新增加工规模为日处理原料乳能力100吨以上。要建立区域奶源与乳制品加工协调发展的加工能力布局,鼓励培育大型加工企业。同时,鼓励企业通过资产重组、企业兼并等方式,合理扩大生产规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优化增量,调整存量,逐步淘汰加工规模为日处理原料乳能力(两班)20吨以下的生产装置。国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 产业政策 的项目(企业)依法予以取缔或实施关闭。
此外,《乳制品加工 行业 准入条件》还对乳制品的生产工艺与装备、产品质量、能源及水消耗、环境卫生与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责任、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2008年6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我国第一部系统的《乳制品工业 产业政策 》,大幅提高了乳制品 行业 的门槛。中国乳业自2002年之后的第二次变局正式拉开帷幕。
2008年11月19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8]122号文转发了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中央宣传部、监察部等13个部门制定的《奶业整顿和振兴 规划 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对奶业整顿和振兴工作,提出了三个阶段的工作目标:一是到2008年年底前,对乳品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整改,加大扶持力度,使各环节基本恢复到正常状态。二是到2009年10月底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乳品质量标准,推广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加强奶站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推进乳制品生产企业建立良好生产规范,使奶业发展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上迈出重要步伐。三是到2011年10月底前,在推进养殖规模化、产销一体化,加工布局优化、全 行业 标准化,以及规范市场竞争、完善质量标准体系等方面取得实质进展。力争奶牛良种覆盖率提高到60%,奶牛平均单产水平接近5.5吨,10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奶牛比重达到30%左右;乳制品生产企业完成良好生产规范改造,基地自产生鲜乳与加工能力的比例达到70%以上;乳制品加工 行业 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奶业的质量标准体系、检测监管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建立,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奶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达到新水平,现代奶业基础格局初步形成。
2008年12月22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发布国家标准《乳品设备安全卫生》。本标准规定了乳品加工专用设备的术语和定义、材料及卫生要求、机械设计原则、机械安全要求和特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乳品加工专用设备,不适用于配套动力供应设备(如锅炉、电机、制冷等)和实验室检验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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