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内宏观经济环境 分析
一、2005-2009年我国宏观经济 发展 分析
(一)主要经济指标增长情况
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33535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增速比上年回落0.9个百分点。分季度看,一季度增长6.2%,二季度增长7.9%,三季度增长9.1%,四季度增长10.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5477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156958亿元,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142918亿元,增长8.9%。
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300670亿元,比上年增长9.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4000亿元,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146183亿元,增长9.3%;第三产业增加值120487亿元,增长9.5%。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1.3%,比上年上升0.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8.6%,上升0.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0.1%,下降0.3个百分点。
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246619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8910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121381亿元,增长13.4%;第三产业增加值96328亿元,增长11.4%。
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209407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700亿元,增长5.0%;第二产业增加值102004亿元,增长12.5%;第三产业增加值82703亿元,增长10.3%。
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182321亿元,比上年增长9.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718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86208亿元,增长11.4%;第三产业增加值73395亿元,增长9.6%。
二、2010年我国宏观经济走势预测
2009年,在一揽子经济刺激政策作用下,我国经济企稳回升势头好于预期。2010年,我国经济发展仍将处于保增长与调结构的关键阶段,预计宏观经济政策将总体宽松,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总基调将不会改变,但财政政策将更加注重“调结构”和“惠民生”,货币政策将更加注重“适度”,预计2010年我国GDP增长率将达9%左右。
1、世界经济温和复苏,外部需求转暖
2009年二季度,美国GDP环比折年率为-1%,好于前两个季度-5.4%和-6.4%的增长;房市和车市也出现转机,美国房屋销售2009年8月份同比增长1%,环比增幅达30%。法国、德国和日本等主要经济体增长超出预期,环比出现正增长。表现最差的英国经济也已经在09年年底开始增长。2009年四季度美、日、欧三大经济体经济很出现正增长,经济金融形势好于预期。在各国干预政策继续发挥作用、市场主体信心恢复和各国积极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预计2010年世界经济将温和复苏。
对于2010年世界经济,各大机构普遍预期要好于今年。世界银行预测2010年世界经济增长1.6%,而2009年是负的2.5%;IMF最新预测2010年世界GDP增长3%,而2009年是负的1.4%。2010年世界经济将温和复苏,世界GDP增长2%左右,贸易量增长1.5%左右。
2、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但仍有后劲
2010年我国投资增长继续较快,一是经济刺激效应还将进一步显现。2010年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总基调不会改变;十大产业振兴计划和新能源发展 规划 等将对相关产业投资起到推动作用。按计划2010年还有5885亿元左右的中央新增投资,将带动全社会投资至少增加11770亿元。二是国务院刚刚通过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规划 》,必将带动中部地区在新型农业、能源原材料、现代装备业和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投资。三是新开工项目计划投资高增长,预示着未来投资高增长的可能性和持续性都比较大。从施工和新开工项目情况看,2009年前8个月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96739亿元,同比增长81.7%。四是国家近期启动民间投资政策将促进社会投资。
3、扩大消费政策继续发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继续较快增长
2010年,国家扩大内需尤其是消费需求的总方针不会改变,消费需求依然保持较快增长。一是政策性增收因素较多。增加“三农”补贴,提高城镇低收入人群补贴额度,拓展了医保、社保覆盖范围,有利于稳定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二是随着企业效益好转,就业增加,有利于提高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三是经济企稳回升,有利于增强消费者信心。万事达卡调查结果显示,中国政府的经济刺激措施有效带动了消费者消费意愿回升:41%的城市家庭及59%的农村家庭计划在未来12个月增加家庭开支。初步预计,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增长15%,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约12%。
4、2010年宏观经济政策将在宽松中调整
2010年,预计国家将保持宏观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会进一步加大经济刺激政策力度,宏观调控的重心将转移到完善补充已出台政策和加快结构调整上来。理由在于:一是我国经济企稳回升态势基本确立,在政策持续刺激和外部需求转暖的作用下,回升势头在2010年得以延续,GDP增速高于2009年;二是投资增长已经处于历史较高水平,发生投资过“热”的风险增大;三是总体来看,2009年“保增长”政策的成效比较显著,但“调结构”进展相对缓慢,2010年国家将把“调结构”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第二节 化妆品
产业政策
环境
分析
一、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2008年9月起正式生效。牙膏、沐浴露等日用品被正式列入化妆品范围。今后,化妆品标识中将不能出现含糊标注,必须标注化妆品全成分表。所有化妆品不得明示、暗示医疗作用。
新规定除对化妆品包装上的名称、功效、使用方法等作了明确规定外,还要求化妆品标识标注产品的所有成分。化妆品标识未标注全成分表,标注方法不符合相应标准规定的,有关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明确规定化妆品标识不得标注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等内容,不得标注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产品名称。
《规定》对化妆品重新进行了界定。规定所称的“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化、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牙膏和沐浴露等日用品也属于化妆品的管理范畴。
考虑到目前部分化妆品生产企业仍有一定数量的化妆品包装库存,为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国家质检总局规定,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加工的化妆品,可以继续使用原有包装标识。自2009年10月1日起,质监部门将对不符合《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的化妆品进行依法查处。
二、2010年化妆品成分必须全部标识
从2010年6月起,无论国产还是进口,化妆品成分必须全部标识,否则将被禁止销售。今后,消费者购买化妆品将看到全部成分含量,包括铅、汞、色素等以往“深藏不露”的化学成分将不得不在说明书中“现身”。
一般来讲,化妆品生产商都愿意标明产品所含的营养成分,比如维生素E、人参、芦荟、左旋维生素C等。但对于其他的辅助成分,如防腐剂、色素、香精、表面活性剂、防腐杀菌剂等,一般不会出现在说明书中。
在国外特别是欧美国家,要求化妆品要全成分标识,而且是按照含量多少,先标明含量最多的成分。欧盟的相关规定指出,“如因体积、大小等原因无法做到全成分标注时,可印在宣传资料、标签或卡片上;基于商业秘密的原因,可要求在成分目录中不标注一种或多种化妆品成分,但应向主管机关提交成分保密申请”。
这些国际品牌在国内销售时,中文说明会悄悄变短,有的甚至只是简单贴几行字,翻译部分“有益成分”。对此,市药监局表示,现在化妆品公司正在陆续着手换包装说明的工作,以达到国内对化妆品的要求。由于企业有一定数量的化妆品包装库存,市场上销售的化妆品可能并不符合规定,2010年6月后这样的产品禁止销售。
规定化妆品全成分标注不仅可以给予消费者知情权,同时能帮助政府部门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