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影响城市生活垃圾焚烧技术选择的主要因素
一、影响焚烧技术选择的主要因素
影响城市生活垃圾焚挠技术选择的主要因素是:城市经济承载力、上网电价、垃圾热值。其中,上网电价是关键性的。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采用焚烧技术处理的城市逐年增多,技术和设备亦不断进步,促进了生活垃圾产业化的发展。出现这种势头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生活垃圾处理体制与市场经济的逐步协调,其中经济发展水平是基础。因此,生活垃圾采用焚烧技术处理的城市,多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
二、焚烧技术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国情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城市垃圾的资源化在很大程度上与资源化技术有关。科技的进步可增加可利用废物的种类及其利用深度,提高综合利用率,从而推动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加强垃圾资源化技术的 研究 ,为城市垃圾资源化提供硬件支持是非常必要的。垃圾资源化技术的选择应根据各国的国情而定。应该在借鉴现有技术的基础上,注重开发适合国情的、先进的、低成本的、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废弃物处理技术、工艺及设备,以满足废弃物清洁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需要。有 研究 表明,我国城市垃圾今后持续开发利用的方向除回收再生和综合利用外,最终处理应有30%以上用于堆肥,10%以上用于焚烧,60以下用于填埋。
三、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
目前国家对进入垃圾发电产业的企业没有限制,但是根据若干地区和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招投标来看,对投标企业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资质都有明确的要求,不排除将来国家对进入垃圾处理产业的企业进行资格认定和审查制度。一是针对不同等级建设项目的准入条件,二是特许经营权的授权者的资质条件及其程序。要限制地方保护主义和 行业 垄断行为,加快制定垃圾发电的技术标准和专业规范。完善垃圾发电 产业政策 ,其目的就是要在我国尽快地建成一批环保达标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培养出一批致力于垃圾焚烧发电事业的人才队伍和品牌企业,形成一个良性发展的垃圾焚烧发电产业格局。
1、产业结构政策要进一步强化
中央和地方政府将垃圾发电产业纳入循环经济发展 规划 ;推选一批装备制造业进入垃圾发电配套服务领域;提高垃圾发电在垃圾处置中的地位和作用产业技术政策亟待规范完善。
2、技术政策亟待规范完善
加快制定垃圾发电的技术标准和专业规范;在设备制造、工艺流程、工程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的各个层面提供明确的技术标准和专业规范;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的研发。技术政策的重点,是要加大对现有本土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和国产设备的鉴定总结和推广使用,尤其是那些国内现有的已经经过实践证明是成功的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和国产设备,应及时地、系统地拿出权威性评审意见,尽快使之标准化。
3、政府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环保指标要不断与国际接轨
如二恶英的控制标准,国标与欧标相差10倍,事实上,不少企业的这一排放指标已接近甚至低于欧洲标准。垃圾发电的主旨是环境效益,其单位电力的投资额度几乎是所有类别电力工程投资之首,“厂(站)网分开,竞价上网”的电力收购原则对垃圾发电显失公允,在均价的基础上上调多少,应该根据区域情况合理制订,确实做到优惠。垃圾发电需要“口粮”保障,政府和项目企业都有责任引导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垃圾供应的质量和数量直接影响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运营;发达国家居民把垃圾分四类采集(可燃、不可燃、玻璃、塑料),燃烧垃圾属第一类和第四类,据悉,这一简单分类的结果,垃圾热值可提高30%以上,相应垃圾电厂的运行成本可降低25%。
建立与当前经济相适应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实现从垃圾收集、垃圾运输到垃圾处置全过程的管理体制改革和运作机制创新,是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并使垃圾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
第二节 我国城市垃圾资源化初探
我国城市垃圾资源化虽然潜力较大,前景广阔,但由于现实客观条件的限制,资源化难度较大。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我国城市垃圾的分类回收
城市垃圾分类回收是实现城市垃圾资源化的重要前提。过去城市垃圾的混合回收,加大了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的难度,造成了大量资源的浪费。为了促进垃圾的分类回收,应在居民区,商业、文化及娱乐中心放置不同标志的垃圾容器,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奖惩措施来保证居民自觉地分类放置垃圾,实现垃圾的分类收集。
2、征收城市垃圾费
长期以来,我国的环保费用都是由政府提供,资金来源有限,限制了城市垃圾的资源化处理。而市民征收城市垃圾费符合“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既为城市垃圾的资源化筹措了资金,又能减少城市垃圾的排放量。如美国1000多个市镇对垃圾以袋、罐计算收费,垃圾的产量从1981年的每人1周3桶减少到1995年的每人1周1桶;又如美国的西雅图市政府规定,每月每户垃圾量为4桶,需交纳排污费13.25美元,每增加1桶,加收9美元,该规定实施后垃圾量减少了25%以上。当然,城市垃圾费的征收应根据居民生活水平、垃圾数量、分类放置等不同情况而异。
3、大力发展城市垃圾资源化技术
面对垃圾的挑战,许多科学家提出应全面应用高科技,变废为宝,向垃圾要效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城市垃圾的资源化在很大程度上与资源化技术有关。科技的进步可增加可利用废物的种类及其利用深度,提高综合利用率,从而推动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加强垃圾资源化技术的 研究 ,为城市垃圾资源化提供硬件支持是非常必要的。垃圾资源化技术的选择应根据各国的国情而定。我国资金有限、技术较落后,但是地域广阔,因而垃圾资源化潜力较大。有 研究 表明,我国城市垃圾资源今后持续开发利用的方向除回收再生和综合利用外,最终处理应有60%用于填埋,30%堆肥,10%焚烧。
4、加强废旧回收,推动旧货市场的发展
我国历来重视废旧物质的回收和综合利用,且收入不扉。如国内贸易系统从1950年~1994年,回收总值达1340.25亿元。此外,现有供销社系统每年回收废旧物资1600多万t,回收总值约2000亿元。由此可以看出,废旧物资回收潜力很大,我国应继续鼓励有关部门加强废旧物质的回收工作。
5、加强城市垃圾资源化管理
城市垃圾资源化管理,首先必须建立和完善城市垃圾资源化的法规体系,如资源回收法、废弃物处理法等,用法律的手段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资源综合利用行为,并把它变为自觉行动。其次,要改变目前政企合一的垃圾管理体制,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宜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将垃圾清运单位和处置单位从政府部门独立出来转变为企业,自负盈亏,实行有偿的社会化服务,环卫部门进行管理、监督。第三,建立城市垃圾资源化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管理能力。
6、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环境保护意识对人的环境行为有指导作用,能够使环境行为具有目的性、方向性和预见性,从而对环境保护的进程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长期以来,人们都注重各自家庭的小环境而忽视了公共的大环境,如果能够将市民们的小环境意识延伸到社会公共环境上来,城市垃圾的资源化必将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我们要通过各种媒介不断地利用环境观、垃圾资源观、资源危机观等来教育市民,让市民了解保护环境的重大意义。
第三节 垃圾处理收费 分析
一、国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分析
建立和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垃圾管理方式,发达国家的实践已经证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是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经济手段,也是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原则、法律、规章
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原则
目前,世界环境保护对策所依据的三大原则是预防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即PPP原则)和协作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是1972年由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环境委员会首次提出的,它指的是污染者必须承担消除污染所需要的费用,这种消除污染的措施由公共机构决定并能保证环境处于一种“可接受的状态”。为推广这一原则,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委员会于1974年制定了《污染者负担原则的贯彻实施》,要求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加盟国在制定环境保护对策时必须遵循“污染者负担原则”,并作为制定环境政策的指导原则。同时规定污染者负担为保证环境处于“可接受状态”采取措施时所需要的全部或部分费用,也就是说采取这些措施所需要的费用应体现在生产或消费时产生污染的那些商品及其服务的费用之中。1976年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联合委员会制定的《综合废弃物管理政策》中的第一条指出:为达到环境保护目标,合理使用能源和资源,联合委员会建议考虑使用经济强制手段以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污染者负担原则作为环境政策领域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公认,并得到了普遍的应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是保护城市环境的经济手段之一,作为环境政策的一种工具,它所依据的根本原则是上述三大原则中的污染者负担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