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2007-2008年我国总体经济环境走势 分析
1、第10轮经济周期波动的新特点
2007年,我国GDP增长率达11.4%,成为第10轮经济周期上升阶段的第8年。第10轮经济周期是从2000年开始的。1999年是上一轮(第9轮)经济周期的谷底年份,经济增长率为7.6%。2000年、2001年、2002年这三年,经济增长率分别回升到8.4%、8.3%和9.1%,从而进入新一轮经济周期。2003年至2007年的五年,经济增长率分别为10%、10.1%、10.4%、11.1%和11.4%。这五年,年均增长10.6%。
新中国成立以来,从1953年起开始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到2007年,GDP增长率的波动共经历了10个周期。与前9轮经济周期相比,从2000年开始的本轮经济周期呈现出一个新特点:在我国以往历次经济周期中,上升阶段一般只有短短的一、二年,而本轮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到现在已持续8年,即从2000年到2007年经济已连续8年在8%以上至11%左右的区间内平稳较快地运行。这表明,经济周期波动出现了新的波动形态,或者说出现了良性大变形,即经济周期波动的上升阶段大大延长,经济在上升通道内持续平稳地高位运行。这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经济周期波动史上还是从未有过的。
2、2007年物价走势出现新情况
2007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4.8%。这是自1997年后,11年来的最高点。从物价结构上看,影响这一轮CPI上涨的直接原因是2007年年中猪肉价格的上涨。2007年6月,猪肉等食品所带动的CPI上涨开始超过4%;8月至12月,CPI上涨均超过6%。总的看,这一轮物价上涨,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总量原因,也有结构性原因;既有国内因素,也有国际影响;既有需求拉动因素,也有成本推动影响,还有市场预期因素等,是综合因素影响的结果。
3、“双防”的提出
2007年12月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双防”,2008年要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一些长期积累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同时,又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情况新问题。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的趋势尚未缓解,价格上涨压力加大。经济波动的历史规律告诉我们,大起大落的要害是大起。如果经济过热,就要大调整;大调整就要大下岗,出现经济的大波动。同时,物价上涨关系到千家万户。“双防”之下的宏观调控,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宏观调控的两大政策工具。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宏观调控政策取向已有四次转变:
1)1993年下半年开始,“双紧”。针对1992年~1993年上半年的经济过热,采取了“双紧”(“双适度从紧”)政策,即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使经济运行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有效治理了严重的通货膨胀。
2)1998年开始,“一松一稳”。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和国内需求不足问题,由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转向扩张性的积极财政政策(即“松”的财政政策),由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转向松紧适度的稳健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利于扩大总需求,防止经济下滑,拉动经济增长。稳健的货币政策既保证了对经济发展的必要支持,又防止了盲目放松银根,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既抑制了通货紧缩,又防止了通货膨胀卷土重来。实践证明,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是正确的,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动中国经济进入了新一轮经济周期。
3)2005年开始,“双稳健”。财政政策第三次转换方向,由扩张性的积极财政政策转向松紧适度的稳健财政政策。这是由于目前投资规模已经很大、社会资金增加较多,有必要也有条件转换财政政策的取向。货币政策则继续实行松紧适度的稳健货币政策,有所不同的是:2002年、2003年,在松紧适度中,略有从松,侧重点是抑制通货紧缩;2004年,在松紧适度中,则略有从紧,侧重点是防止通货膨胀;2005年,总体上说,侧重点仍然是防止通货膨胀,但在松紧适度中,不像2002年、2003年那样从松,也不像2004年那样从紧。
4)2007年12月,“一稳一紧”。即开始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
4、国际经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当前,国际油价、粮价、原材料价格不断变动和上涨,美国次贷危机影响广泛,美国、欧洲经济增长放缓,我们必须正确把握世界经济走势及其对我国的影响,充分认识外部经济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这提醒我们,宏观调控要科学把握节奏和力度,尽可能长地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防止大的起落。在“两防”中避免经济大的起落,这做起来不容易,但思想上要明确,要有清醒认识。
国际经济形势每天都在变化。2008年,宏观调控的难度加大,难在国际经济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如果美国经济衰退,世界经济都会受影响。要密切关注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并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政策,应对变化。英国首相最近也说,2008年对英国和世界上其他经济体都是艰难而危险的一年。
国际经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表现在。第一,出口减少,经济增长下降。有关 分析 认为,外部环境“趋冷”,使我国内部经济自动“降温”。如果宏观调控再紧缩,容易形成“超调”。美国花旗集团认为,美国经济增速下降1个百分点,会使我国经济增速下降1.3个百分点。第二,货币政策加息空间很小。有 分析 提出,美联储不断降息,中美之间利差倒挂,我国利率超过美国,且超过的幅度不断扩大。一般比较中美利差,是用美元一年期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和我国一年期央行票据利率来比较。2007年初,美国利率高于中国近2.5个百分点。一年后,2008年1月30日,美元一年期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2.98%,中国央行本周新发行的一年期央行票据利率为4.0583%,反过来高于美国利率1.0783个百分点。现在,美国是防衰退,放松银根,降息,美元贬值;中国是防过热,收紧银根,加息,人民币升值。货币政策具有不同取向。在美联储不断降息的情况下,中美利差的扩大将会吸引更多的国际资金流入中国,加剧中国的流动性过剩。中国紧缩性货币政策的加息空间被一再压缩。
自2003年以来,今年我国国民经济持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速度,2007年第二季度高达11.9%,这是自1994年以来的最高点。2008年,国内外经济环境良好。由于信贷市场动荡下调等因素的影响,2008年全球经济增长可能会小幅降低,但新兴市场经济体总体稳健,并保持强劲的势头,全球经济增长仍处于较高的水平。在国内外经济环境 分析 的基础上, 2008年宏观经济形势将呈现如下发展态势:第一,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向下适度调整;第二,结构性矛盾将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第三,物价水平仍将保持高位运行。
第二节 2007-2008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分析
伴随着两个奥运的圆满成功和神七凯旋,在人们信赖和祈盼的目光中,2008年10月9日到12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北京胜利召开。这是30年以来的第七个三中全会,此次全会的主题是 研究 农村改革发展问题,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8年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和改革开放30周年,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必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当前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的提速过程中,而城市化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要解决好农民、农村的发展问题,并且要通过工业化的推进为三农问题的解决找到出路。同时,三农问题能否解决好,也是关系着中国下一步发展的基础性因素。
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主要精神:
1、关于农村土地改革
30年前,中国改革从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力;30年后的今天,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再次从农村发力,吹响深水区改革攻坚战的号角。尤其是近期,高层各地密集考察,又逢改革开放30周年,更使土地制度变革尤受瞩目。
1)当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保留集体所有制因素的条件下实现了农民对土地的直接经营权,但它是由国家控制而由集体来承受其控制结果的一种制度安排。因此,这种特有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土地权属纠纷、征地补偿费用不标准、不合理分配、农民宅基地不合理占用、土地使用权尤其是非农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及农民的权益问题等。
(1)农村土地产权残缺,对农民的经营和投资激励不足
现行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而集体可以有乡镇、村、村民小组三个层次,它们在不同程度上都是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所有者代表。但“集体”到底是指哪一层次?法律规定则含糊不清。可见,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缺失的。农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具有对土地的实际占有权、完全经营权、自由转让权、入股权、抵押权和继承权。产权不完全导致的土地频繁调整和有限的承包期限,容易造成农民经营土地行为的短期性,抑制了农民投资和经营的安全感与积极性,甚至采用掠夺性经营方式,导致土地贫瘠化,不利于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影响农民收入的长期增长。
(2)农地分散经营,难以获得规模效益
在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大部分农村地区根据集体土地的质量和数量,将土地按人口或按劳动力平均分配,这种生产组织形式使农地经营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益。人地矛盾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13亿人中有9亿是农民,虽然我国耕地面积总量大,但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1公顷,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2%。这种超小规模的土地经营模式,不利于农业生产的社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加之当前开发区热、房地产热等各种“圈地运动”使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流失严重,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也加剧了人地间的矛盾。我国地区之间土地资源和人口分布不均,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很容易造成人地关系结构性失衡。而人地矛盾的加剧和人地关系结构性失衡,在客观上都要求土地经营必须提高效益。
(3)分散经营使农产品供给层次低,难以获得市场优势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必然形成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阻碍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目前,大部分农村农产品供给结构层次低,农产品品种和品质的结构性矛盾明显。农业发展受需求约束的特征突出,而农产品品种和品质结构仍沿袭传统模式,调整滞后,造成相当部分农产品不能适销对路,农民增产不增收。而且单个农户进入市场面临重重困难:一是主体分散,无力抵御市场竞争、需求变化带来的巨大风险;二是组织化程度低、素质低以及封闭式经营,使农户直接进入市场的交易费用昂贵;三是缺乏获得市场信息的有效渠道,缺乏对信息进行 分析 、过滤、判断、选择的能力,面临的市场风险高。同时,家庭生产的盲目性和农产品市场竞争的无序性,也造成农业资源的巨大浪费。
(4)农村土地与城市土地权利不平等
依照现有法律,只有城市的国有土地才可以出让其建设使用权,而农村集体农地必须经过政府征用,变成国有土地,才可以产生出建设使用权。在征地中,政府扮演三重角色:一是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者:二是交易当事者;三是强制交易合同执行的执法者。在这种制度框架内,农民几乎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农地征用补偿标准与国有土地建设使用权出让价格之间的差额,被地方政府与工商企业分享了。这种不合理的农地产权制度与不公平的征地方式,让农民在失去土地时无法获得合理的补偿。目前的土地制度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不利于农民人口流动,还严重影响了中国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2)“新土改”的焦点——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9月30日,胡锦涛总书记到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考察,他明确告诉乡亲们,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具体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允许流转土地经营权,农业集约经营便具备条件,可大规模从事农业生产,摆脱小农经济,加速中国农业的现代化和全球化步伐。允许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符合党的一贯政策,广大农民有这方面的强烈愿望。促进土地流转,目的是要实现规模化经营,而且这个规模化经营是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双重经营基础之上发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不意味着土地私有化,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1)各种流转模式都可探索尝试
只要不改变农地根本用途,不损害农民利益,各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模式都可以探索尝试。但是要做到“两个不改变”:不改变土地所有性质和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土地所有性质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不改变土地用途是为了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当前,广东省正积极探索农村建设用地上市流转。武汉“两型社会”建设更是提出了土地向优势产业流转,农民以地为股,经集体转让获稳定租赁收益。重庆、成都在城乡统筹时,采取了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将农业用地集中到龙头企业和种植养殖大户手中,实现土地的集约化经营。
(2)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话语权
许多农民对土地流转感到茫然,一是不熟悉法律政策,二是无法预知土地增值效应,因此不敢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使得流转率较低。在经济发达的一些地方,有农民与企业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按当时的土地产出效益为基数确立了补偿标准。但随着土地不断增值,而农民不能分享土地增值的收益,往往引发纠纷,甚至发生严重的冲突。农民在流转过程中基本上是弱者,他们缺乏必要的合同法知识,缺少对土地升值的预见性,甚至缺少话语权。因此,我们要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提供多种流转方式供农民选择。一方面要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话语权;另一方面要合理评估土地价值,增强合同的科学性、严肃性,既保证农民能够分享土地增值的收益,又能保证土地转让期间的稳定,发挥土地规模经营的效果。
(3)合理置换是农民脱贫出路
政府征地与土地流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可以改变土地用途,而后者则必须农地农用。工业化、城市化必然占用土地,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严格保护耕地,土地制度改革中,必须探索一条满足工业化、城市化建设用地需要与保护耕地政策相协调的新途径。其出路在于:一是继续实行土地占补平衡政策,二是继续实行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三是改革完善征地制度,规范政府和企业征地行为。政府除了公益事业需要征用农民土地外,不得以公益的名义,也不得以其他名义征用农民土地,然后进行招拍挂,从中获得高额土地差价收入,侵占农民土地利益。目前农村居民点占地4亿亩,许多农民的住房方式都造成大量土地的浪费,如果将富余人口迁入城市住高楼,大量宅基地就可以还原为耕地,可以弥补因城市化需要而占用的农村耕地缺口。因此,通过合理置换方式,在满足城市化需求,加快农村脱贫同时,也保护了耕地红线失守的尴尬。
2、农村金融改革的发展之路
农村金融的发展不仅要依赖于正式金融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要依赖于多个层面的金融体系的发展,在农村建立一个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
1)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1)对于中国农业银行,可以把支持的重点转移到农业龙头企业以及涉农企业上来,积极支持乡镇优质企业二次创业,做好与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交叉定位,同时继续代理部分政策性支农业务,国家应在税收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和补贴。
(2)对于农业发展银行,可以继续发挥它的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在不同阶段、不同地区的农业 产业政策 ,积极配合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建立健全现有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建立“政府主导、民间参与”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
(3)对于农村信用合作社,要加快其改革,积极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农信社贷款利率浮动的改革力度,实现农村信用社利率的市场化;加快其产权改革,按“农民入股,由入股社员管理,主要为入股农民服务”的要求,体现合作制的特性;同时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解决农村信用合作社因政策性因素形成的呆坏帐,国家可以为农信社的农业贷款提供更多的政策优惠。
(4)对于农村邮政储蓄机构,国家调节资金流向,使邮政储蓄资金有效回流农村金融市场。人民银行应适度降低转存款利率,把邮政存款限制在盈亏平衡、略有盈利的水平;积极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进入金融市场;人民银行可以将转存款通过再贷款的形式,交由农业发展银行或农村信用社投入农村金融市场,做到“取之于农、用之于农”。
2)逐步推进农村非正式金融的合法化
确立非正式金融的合法身份是促进农村非正式金融发展的当务之急。从法律层面上正式承认非正式金融,允许非正式金融参与金融市场份额的分配,正确认识正规金融和非正式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互补作用,使其经营活动从“地下”转到“地面”上来。另外,要扶持和促进非正式金融的发展,还应该降低其市场准入条件,为其发展提供一个较为宽松的金融竞争环境,使它真正能够在“公正、公平”的平台上与正规金融进行平等竞争。对农村非正式金融的扶持和认可,绝非让其放任自流。政府在承认非正式金融合法身份的同时,应对其进行规范管理,通过制定合理的制度,明确公正、有效的竞争规则,使其在自我约束的条件下从事经营活动。
3)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1)必须明确农业保险既不同于民政部门的救济救灾,也有异于一般商业性保险的最大收益原则,其本质是政策性保险,是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施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属于特殊的准公共物品,因此应逐步把农业保险业务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
(2)要加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财政应对农民、农村企业所交纳的保费以及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亏损提供适当补贴。
(3)建立农业保险基金。鉴于政府可能难以承受巨大的农业保险补贴负担,建议建立国家和省两级农业保险发展基金,在财政补贴之外,支付农民的保费补贴和农业保险部门的超额赔款补贴。
(4)通过政府补贴或委托代理的方式,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为农业原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既不违背商业保险的利润原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既不违背商业保险的利润原则,也有利于风险的分摊,还可以通过间接参与的形式避免政府“寻租”。
(5)必须逐步完善农业保险相关立法的问题,为农业保险的经营及其参与各方提供法律上的依据和保障。
根据十七届三种全会精神,要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要推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努力拓宽农业投入来源渠道,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着力推动补贴农民,投入农业、奖补大县。关于农业政策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从而推动了对化肥的需求,进一步也就加大了对磷矿的需求。
此外,2008年国务院出台了十大惠农政策。主要内容是:
再增加156亿元农资综合直补,使每亩粮食种植面积的农资综合补贴比上年增加23元,达到40元。再增加50亿元良种补贴,扩大补贴范围。对4.4亿亩水稻全部实行良种补贴,小麦良种补贴面积由1亿亩增加到2亿亩,玉米良种补贴面积由3000万亩增加到2亿亩。进一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每斤稻谷最低收购价比2007年提高7分钱,早籼稻达到每斤0.77元,中晚稻0.79元,粳稻0.82元。每斤白小麦最低收购价比上年提高5分钱,达到0.77元;红小麦和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比上年提高3分钱,达到0.72元。增加防汛抗旱资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中央财政增加20亿元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和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增加20亿元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增加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补助。在已安排经费的基础上,再增加6.5亿元,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以调动基层防疫人员的积极性。将粮、油、肉生产大县增加的奖励资金用于贴息。今年增加的46亿元奖励资金,重点支持发展粮油肉生产、流通、加工等方面的贷款贴息,以及农业保险费补助等支出。延长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全免通行费政策。对在全国五纵二横国道主干线“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继续免收通行费。加强农资和农产品市场调控。扶持化肥生产,加强化肥调运和价格监管,加强农用柴油市场调控,保障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增加农产品储备,确保主要农产品供给不断档、不脱销,价格不大涨、不大落。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对农业贷款的总体规模控制实行特别安排,确保农业贷款规模不低于上年水平,根据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比率实施有差别的准备金利率,增加中西部和粮食主产区支农再贷款额度。抓好政策落实。尽快落实今年中央已出台和这次新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这十大惠农政策又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业的投资力度,从而也间接拉动了对磷矿石的需求。
第三节 磷矿石市场国家宏观发展 规划 调控方向
“十一五”磷肥工业发展 规划 调控方向是:2010年底,形成磷肥年产能力约1500万吨(P2O5),DAP、MAP产能均达到1000万吨(实物),NPK产能超过1400万吨(磷酸基,实物);磷肥产量1200万吨(P2O5),DAP、MAP产量均达到700万吨(实物),NPK产量1000万吨,除个别品种需靠进口调剂外,基本能够满足农业需求;高浓度磷复肥产量占磷肥总产量65%~70%。同时,培育20个中国名牌产品;形成滇黔两大磷复肥基地;组建5~10家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根据磷肥的调控方向,可以窥视出我国磷矿石的发展方向。
根据“十一五” 规划 ,我国磷矿石的调控方向是严格限制磷矿石出口,对出口磷矿石增加关税和资源税。我国可供直接生产高浓度磷复肥的高品位磷矿越来越少,而近年来每年出口磷矿量都在300万吨以上。我国应像美国一样禁止出口磷矿。在实行禁止出口前,建议对出口磷矿征收高额关税。此外,加大磷矿地质勘探、选矿富集技术及矿山建设的投入。磷矿是不可再生资源。经长期开采,国内后备磷矿资源已严重不足。国土资源部已将其列入2010年后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求的重要矿种之一。2003年我国磷矿石消耗总量4700多万吨(折标矿),而统计范围内磷矿石产量只有2447万吨,正规磷矿产能只有2236万吨,其余磷矿是由产量不稳定的集体、个体小矿山供给。2010年磷肥产量1200万吨,约需磷矿石4650万吨。根据中国化学矿山协会测算,不包括其他磷产品用矿,届时预计缺口磷矿800万吨。因此,加强磷矿找矿勘查工作,加快磷矿山建设已刻不容缓。最后,为合理利用中低品位磷矿资源,保障磷矿及磷肥工业可持续发展,需增加对中低品位磷矿选矿富集技术的开发投入。
2008年,商务部草拟了《2009年磷矿石出口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以加强对我国磷矿石出口的规范管理,鼓励利用中低品位磷矿资源,提高我国磷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国家对磷矿石出口企业实行严格监管,将对相关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黄磷是我国严格监控的“两高一资”产品,为了规范黄磷产业的发展,近几年,政府加大了宏观调控的力度。调控方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 行业 准入门槛,淘汰落后产能,扶持大企业和优势企业;促进 行业 技术进步;抑制出口增长;鼓励深加工发展。而黄磷是由磷矿石等经过化学反应制成的,那么,黄磷的调控方向必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磷矿石的宏观调控方向。
针对磷矿石价格居高不下的现象,2008年5月20日起,国家对磷矿石加征100%的特别出口关税,政策实施后效果明显,我国磷矿石出口逐月回落,出口得到初步控制。尽管目前国际市场磷矿石价格已经涨至480-500美元/吨,但在特别出口关税的作用下,出口动力基本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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