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产品定义、性能及应用特点
垃圾焚烧成套设备是将垃圾迅速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机器设备。一般垃圾的干燥、燃烧、燃烬等一系列过程均在焚烧炉内完成。当今广泛应用的垃圾处理方法是卫生填埋、高温堆肥和焚烧。垃圾处理的目的是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
第二节 行业 发展历程
中国垃圾处理 行业 起步晚,但通过近年来的发展,我国垃圾处理产业初具规模,垃圾处理市场容量有了显著增加,市场渗透率迅速提高,进入环卫 行业 的企业数量也在迅猛增加。现在我国的垃圾处理市场已经从导入期进入到成长期,并正向成熟期迈进。
随着环境问题逐渐被重视,节能、环保成为各国的发展主题,已经开始为垃圾处理提供产业发展的机会。全世界垃圾年均增长速度为8.42%,而中国垃圾增长率达到10%以上。全世界每年产生4.9亿吨垃圾,仅中国每年就产生近1.5亿吨城市垃圾。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累积堆存量已达70亿吨。在如此巨大的垃圾压力下,有理由相信,垃圾处理产业会成为未来国内的明星产业。
第三节 我国经济发展环境 分析
一、2009年中国经济发展环境 分析
近期,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9年前三季度中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显示,初步测算,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21781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7%,比上半年加快0.6个百分点。2009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取得了明显成效,经济企稳回升势头逐步增强,总体形势积极向好。
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1%,二季度增长7.9%,三季度增长8.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2500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106477亿元,增长7.5%;第三产业增加值88840亿元,增长8.8%。
宏观经济保持了企稳回升的态势。联系2008年以来的情况看,这一轮经济回调是从08年第三季度开始,速度由第二季度的10.2%,回落到9%,第四季度为6.8%,2009年第一季度进一步回落到6.1%,形成了一个低谷。当然这是从同比的角度来说的。第二季度明显回升,当季GDP为7.9%,上升了1.8个百分点;第三季度当季为8.9%,又上升了1个百分点。连续2个季度的明显上升,说明宏观经济企稳的态势更加明确。二是多数 行业 都呈明显的回升态势。几乎所有 行业 增长速度都在加快。这说明经济的上升是全面的。三是当季8.9%的GDP速度还没有达到金融危机前的水平。
1、农业生产形势稳定,粮食有望获得好收成。
全国夏粮产量连续六年增产,早稻产量达到3327万吨,比上年增加167万吨,增长5.3%,全年粮食有望获得好收成。肉类产量保持稳定增长,前三季度猪牛羊禽肉产量5280万吨,增长5.6%。其中,猪肉产量3495万吨,增长6.3%。生猪出栏4.63亿头,增长6.4%;生猪存栏4.68亿头,增长2.2%。
2、工业生产增长逐季加快,工业企业利润降幅减缓。
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7%,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6.5个百分点。其中,一季度增长5.1%,二季度增长9.1%,三季度增长12.4%。分经济类型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长4.1%,集体企业增长7.9%,股份制企业增长11.0%,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3.4%。分轻重工业看,重工业增长8.7%,轻工业增长8.7%。分 行业 看,39个大类 行业 全部实现同比增长。分地区看,东部地区增长7.5%,中部地区增长8.7%,西部地区增长13.8%。工业产销衔接状况良好,前三季度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7.43%。
1-8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6747亿元,同比下降10.6%,比1-5月份降幅缩小12.2个百分点。在39个大类 行业 中,36个 行业 利润增长或降幅缩小。
3、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房地产投资增速加快。
前三季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5057亿元,同比增长33.4%,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6.4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33177亿元,增长33.3%,加快5.7个百分点;农村固定资产投资21880亿元,增长33.6%,加快10.3个百分点。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投资增长54.8%,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6.9%,第三产业投资增长38.1%。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投资增长28.1%,中部地区增长38.3%,西部地区增长38.9%。基础设施投资大幅增长。前三季度,基础设施投资(不包括电力)增长52.6%,其中铁路运输业增长87.5%,道路运输业增长50.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增长72.9%。前三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25050亿元,同比增长17.7%,增速比上半年加快7.8个百分点。
4、国内市场销售平稳较快增长,县及县以下增长快于城市。
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676亿元,同比增长1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7.0%,比上年同期加快2.8个百分点。其中,城市消费品零售额61013亿元,增长14.8%;县及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28663亿元,增长16.0%。分 行业 看,批发和零售业增长15.0%,住宿和餐饮业增长17.4%。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中,除通讯器材类外,其他20类商品零售额均实现正增长。其中,家具类增长32.3%,汽车类增长24.5%。
5、居民消费价格和生产价格环比由降转升,同比降幅收窄。
前三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1.1%。其中,城市下降1.3%,农村下降0.7%。分类别看,八大类商品三涨五落:烟酒及用品上涨1.6%,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上涨0.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上涨1.0%;食品下降0.1%,衣着下降2.3%,交通和通信下降2.6%,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下降0.7%,居住下降4.4%。居民消费价格环比7月份由下降转为持平,8、9月份分别上涨0.5%和0.4%。前三季度,商品零售价格同比下降1.6%。工业品出厂价格同比下降6.5%,截至9月份环比连续六个月上涨,其中9月份环比上涨0.6%。前三季度,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同比下降9.5%。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0.1%。
6、对外贸易继续下降,降幅明显收窄。
前三季度,进出口总额15578亿美元,同比下降20.9%。其中,一季度下降24.9%,二季度下降22.1%,三季度下降16.5%,降幅明显收窄。前三季度,出口8466亿美元,下降21.3%;进口7112亿美元,下降20.4%;顺差1355亿美元,同比减少455亿美元。
7、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长,转移性收入增长较快。
前三季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14213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73元,同比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5%。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10.2%,转移性收入增长15.7%,经营净收入增长5.0%,财产性收入增长12.3%。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430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9.9%,出售农产品收入增长4.0%,二、三产业生产经营收入增长10.5%,财产性收入增长11.7%,转移性收入增长26.4%。
8、货币供应量快速增长,金融机构贷款继续增加。
九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58.5万亿元,同比增长29.3%,比上年末加快11.5个百分点;狭义货币供应量(M1)余额20.2万亿元,增长29.5%,加快20.5个百分点;市场货币流通量(M0)余额36788亿元,增长16.0%,加快3.3个百分点。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39.0万亿元,比年初增加8.7万亿元,同比多增5.2万亿元;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58.4万亿元,比年初增加11.7万亿元,同比多增5.2万亿元。
二、中国政府的宏观经济方向的转变
当前国民经济正处于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经济回升的基础尚需继续巩固,外需不足依然严峻,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的任务仍相当艰巨。下阶段要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面落实和充实完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同时提高宏观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努力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连续出台了国十条、国九条措施以后,紧接着国三十条措施又闪亮登台。一方面,说明2009年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相当严峻,遇到的困难相当巨大;另一方面,说明中央对克服金融危机、战胜经济困难的决心和态度相当坚决。
从价格形势来看,可能会出现比较突出的价格结构性矛盾,即PPI高位运行与CPI低位运行。从国三十条对货币信贷政策的基本要求来看,明年货币供应总量将以高于GDP增长与物价上涨之和约3至4个百分点的增长幅度来安排,争取全年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长17%左右。也就是说,明年的物价水平取决于“保增长”的效果,“保增长”的效果好,物价水平可能较低,“保增长”的效果不佳,物价水平可能较高。因为,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见底,“保增长”的压力相当巨大,如果明年经济增长率不能达到8%以上,可能会引发就业、收入增长、社会稳定等一系列矛盾。所以,必须穷尽一切力量,确保经济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
2001-2009年CPI&PPI走势对比
从目前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来看,主要还是通过投资拉动来带动经济增长。虽然目前PPI和CPI都处于较低水平,但是,随着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投资额的不断增多,钢材、水泥等原材料价格可能会迅速上升,并带动其他工业品价格的迅速攀升,PPI会进入新的上升期,并在一定时期内处于高位运行状态。相反,由于投资拉动是一种“置换式”增长模式,很难在短时间之内形成足够的消费需求。如果没有十分有效的刺激消费政策和更多的货币发行,在PPI迅速上涨的同时,CPI可能继续在低位运行,表现为购买力严重不足。由此还可能带来农副产品价格过低,农民种粮、种菜、养猪等积极性受挫的问题,给农村经济和农民致富带来严重隐患。
所以,2009年国内宏观的物价形势,极有可能形成PPI高位运行与CPI低位运行并存的局面,因此,既要防止PPI出现通胀,也要防止CPI出现通缩。
另外,从投资形势看,可能会带来比较严重的投资结构失衡,即非生产性投资过度与生产性投资不足。从目前投资的实际情况来看,各地“保增长”的措施更多的集中于非生产性投资,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生产性投资则显得比较冷清,缺乏活力。这固然与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冲击有关,但是,与地方政府热衷于搞基础设施建设、非生产性投资的习惯性思维不无关系。如果不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极有可能造成投资结构的严重失衡,即非生产性投资过度,生产性投资严重不足,给整个国民经济带来严重隐患。所以,在实施“保增长”各项政策措施的过程中,也要高度重视投资的结构问题,防止投资的结构性失衡,保持生产性投资与非生产性投资的相对平衡。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规范地方政府的投资行为,尽可能地通过有效的政策措施,约束和鼓励地方政府处理好生产性投资与非生产性投资的关系。
三、国家经济环境对产品所在 行业 影响 分析
近年来,宏观政策的一大特点是环境保护国家意愿明显上升,也就是说国家意愿致力于保护的意愿越来越高。
首先,“十一五”计划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之下,首次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约束性指标,一个是能耗要降低20%左右,二是主要污染物,主要指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相对量降低。
其次是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提到,“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以前讲的是环境保护要与经济社会相协调,意思是说保护环境要看环境,要看经济发展的需要。现在反过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所以理念完全不一样,这是我国由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全局和建设和谐社会大的旗帜下面所提出来的具体说法。
最后是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提出实现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只要是历史性的转变就是重大的,具体是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由过去的先后关系、轻重关系,变为并重,同步,两者不分先后和轻重,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有着同样的位置。而且过去主要由行政办法管理环境,未来要用综合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当然在投资领域采取政策也是综合手段之一。
以上三点反应了国家宏观政策和环境的变化,另外一些具体的经济政策和 产业政策 也带动了宏观经济环境对一些环保产业的影响,从环保的角度对投资活动给予了指导。
比如,在江苏省的昆山市,国家专门成立了20多个企业,把当地发展信息产业所产生的那些废料,包括废电线、电板等废垃圾收集起来,变成循环产业,产生循环经济,由此解决大量的就业问题,使当地的人得到就业。从这一个例子可以看出,国家对于环保产业的扶植力度正在慢慢加大。
第四节 行业 相关政策、法规、标准
1、技术政策
2000年,建设部发布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提出了我国垃圾焚烧处理的技术政策,内容包括:“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审慎采用其他炉型的焚烧炉”,“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等内容。
2000年2月23日,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公布<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其中包含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成套设备。
2006年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 规划 纲要中,在“装备制造业振兴的重点”中包含了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其中将固体废物处理装备包含在内。
2007年初,国家财政部公布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其中包括”生活垃圾焚烧炉及其烟气净化装置(处理能力<500t/day)”。
2、产业化政策
2002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推进垃圾处理收费和产业化。国家支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工程的项目法人利用外资包括申请国外优惠贷款,并且要对产业化项目给予适当补助。
2004年7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明确指出:“鼓励社会投资。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 行业 和领域。”
3、国家能源政策
2005年2月28日,全国十届人大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源法》,其中明确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根据该法,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其中“生物质能”是指利用自然界的植物、粪便以及城乡有机废物转化成的能源。该法的颁布实施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2006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规定“发电消耗热量中常规能源超过20%的混燃发电项目,视同常规能源发电项目,执行当地燃煤电厂的标杆电价,不享受补贴电价”。2006年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发改能源【2006】13号)。这两个文件为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的制定提供了重要依据。
2006年9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其中规定:”垃圾焚烧发电采用流化床锅炉掺烧原煤的,垃圾使用量应不低于入炉燃料的8O%(重量比),必须配备垃圾与原煤自动给料显示、记录装置”。
4、环境政策
2006年6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82号),其中明确指出:“现阶段,采用流化床焚烧炉处理生活垃圾的发电项目,因采用原料热值较低,其消耗热量中常规燃料的消耗量按照热值换算可不超过总消耗量的20%”,“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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