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业 发展瓶颈
1、消费观念守旧,注重新胎而忽视翻胎。
由于我国翻新轮胎的质量还有待于提高,很多人不认同翻新轮胎。这使翻新轮胎的数量与新胎的比例虽然只有1∶24,但仍供大于求,也使很多轮胎翻新企业难以为继。
2、可供翻新的胎源少,废旧轮胎回收渠道不畅。
一方面,车主缺乏轮胎保养常识,不重视轮胎的保养和维护,不按磨耗极限进行轮胎翻新再利用;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对超载超限治理不力,很多轮胎超过磨损极限仍继续使用,因此多数车辆是直到轮胎彻底报废为止。
据悉,由于废旧轮胎回收、储存、加工处理困难,传统的物资回收部门没有将废旧轮胎纳入回收范围,致使废旧轮胎长期没有回收渠道和回收主体,基本由个体经营者零散收购,量少且无法提供正规的销售发票,给翻胎 行业 经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有关的税收政策未到位。
轮胎翻新属于环保产业,赢利空间很小。在多数发达国家,政府除了对翻胎 行业 给予一定的补贴外,还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政策。而我国在相关政策上还未与国外接轨。
第二节 行业 应对策略
1、加快制定废旧轮胎资源循环利用的管理法规,依法管理,规范 行业 发展。国家应当尽快建立和完善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法规和细则,明确生产、使用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对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进行科学定位;建立健全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渠道,以及回收处置费的征收、登记、缴纳、使用及管理办法;规定 行业 的组织管理和协调监督、 规划 、优惠政策,废橡胶利用技术 研究 和开发、二次污染治理,产品及其原材料标准、回收、统计、公报、奖励和处罚,及对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企业实行资质认证制度等。据悉,我国正在积极起草《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也已经起草了《关于对进口翻新用旧轮胎实施备案、检验监管的公告》,预计不久将公布实施。希望这两部文件尽快出台,将废旧轮胎资源循环利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2、完善对废旧轮胎资源循环利用 行业 的鼓励政策和机制。首先,要尽快建立废旧轮胎回收利用收费与补偿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的原则,建立废旧轮胎处理收费与补偿制度,明确轮胎消费者有缴纳处理费的义务,调整轮胎生产者、使用者、回收利用者的利益。一是从轮胎制造者和进口商的销售环节收取污染处理费,将其主要用于补偿废旧轮胎回收运输成本和各地回收集散中心、加工处理企业的政策性补贴等;二是由国家制定的税务部门从轮胎生产企业的销售、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时代征,纳入国家财政预算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差别化补偿制度;三是对收取的废旧轮胎处理费与使用实行透明化操作,除国家各级审计部门监督外,要按受社会舆论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告资金使用情况。其次,建议国家在税收、信贷、投资等方面给予扶持。对废旧轮胎加工利用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各种渠道,增加对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开发的投入。对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纳入科技三项费用的支持范围;废旧轮胎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在全国各地成立废旧轮胎回收处理集散中心,负责本地区废旧轮胎集中回收、分类、初加工及再利用的集散。
另外,国家对于废旧轮胎循环利用最科学、附加值最高的资源化途径要进行政策引导。例如,发展胶粉工业是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的方向,我国胶粉工业刚起步,生产技术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关键在应用与推广,国家应组织协调橡胶 行业 、建材 行业 、公路、公共场所等领域的应用,并对胶粉生产及应用单位给予政策支持,尽快出台国家、地方标准,并在税收上给予优惠等。
3、充分发挥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和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和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的作用,使其成为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要加强调查
研究
,建立废旧轮胎资源回收利用信息系统和数据库,抓好统计基础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国内外废旧轮胎资源回收利用信息,根据不同时期废橡胶利用情况提出决策性建议;组织产、学、研相结合,对废橡胶利用过程中重大发展方向的项目组织攻关
研究
;加快废橡胶
行业
不同层次人才的培养;总结废橡胶利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先进经验,在
行业
中推广、交流。另一方面,通过协会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废旧轮胎循环利用的意识,促进我国废旧轮胎资源回收利用
行业
健康、稳定、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