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2006年消防 市场发展 概况
一、2006年 行业 运行特点
1、城市消防 规划 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的要求
遵照江总书记“要尽快搞好消防设施建设”的指示,经过几年来全国各地努力,城市消防 规划 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局面有较大的改变。但从总体来看,这方面的工作还有不小的差距。很多地级以上城市还没有制定消防 规划 ;全国城镇消防站、市政消防供水设施、消防通道和消防通讯建设分别“欠帐”约50%。因此,必须下大气力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政府负责,落实 规划 ,不欠新帐,快补旧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要求,督促全国城镇都制定出消防 规划 ,并纳入城市总体 规划 同步建设。使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标准规定,城市的消防安全保障功能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2、建筑消防设施建设完备,维护管理落实
由于有力的监督,各高层建设、地下工程、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石化企业、娱乐场所等均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设置、安装了消防设施,并落实了维护管理措施,且一般都达到“智能化”管理水平,随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具备有效的自防自救功能。
3、消防装备建设配套、先进,能适应补救各类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需要。
各地消防队伍都有充足的消防员、防护设备,大功率、大容量、多功能消防车辆为主战车辆,且举高、照明、排烟、破拆、轻便、化学灾害事故处置等专勤消防车辆及相关器材工具配套。高科技信息技术运用于消防工作的各个方面。灭火救援作战指挥将实现网络化,指挥系统利用先进的数字通信、计算机和网络等高新技术。遥控和“自控”的消防机器人将逐步承担爆炸、垮塌、毒物泄漏、核辐射等严重威胁消防人员安全场所的侦察、灭火、排险等战斗任务。高效、新型、环保的灭火剂运用于灭火战斗。
4、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
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从自身实际出发,制定并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狠抓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其他负责人都要确保自己主管工作方面的消防安全。职工也自觉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约束自己的行为。各施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有效的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
5、消防队伍建设有长足的发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建设到位。消防队伍编制实力得到大幅度增加,城市消防站的布局基本达到接警后五分钟到达责任区边缘的要求。同时,地方政府(包括镇)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乡、村义务消防队伍得到巩固和加强,已形成对火灾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政府消防人员一般都是既有较高政治觉悟,又有较高消防业务水平;既懂防火监督,又懂灭火抢险;既会开展业务工作,又会做思想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复合型高素质的人才。多数省级行政区域的消防队伍都具备不需增援的情况下,扑救诸如1995年8月5日深圳清水河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特大爆炸火灾和处置我国台湾省南投县那样严重的地灾害及其次生的火灾事故的能力。消防队伍不仅承担扑救各类火灾的任务,还承担起火灾以外的其它抢险救援工作。甚至承担群众急病的救助。当然,消防人员的物质生活待遇也有较大的提高。
6、消防宣传、教育得到普及,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有很大的提高
除了国家消防大学、各省(市、区)消防专科学校、各城市消防培训中心大力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外,各地方大学、中学、小学乃至幼儿园都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新闻媒体作为自己的职责,广泛开展消防法规、消防常识、消防工作经验和火灾事故的宣传、报道。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增强。人人都掌握了基本的防火知识,并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会自救逃生。每年社会成员都把预防火灾作为应尽的义务,把积极同火灾作斗争视为高尚的道德行为。
7、消防工作已步入法制化的轨道
依据“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的指示,已形成以国家消防法为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与地方性法规相结合的较完善的消防法规本系。全体社会成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消防执法监督人员严格依法监督。消防事业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健康、顺利地发展。“依法治火”已由口号变为现实。
二、2006年市场总体发展概况
消防车是装备各种消防器材、消防器具的各类消防车辆的总称,是目前消防部队与火灾作斗争的主要工具,是最基本的移动式消防装备。消防车在扑救火灾中所能发挥的作用,主要依赖于汽车快速反应的机动性、车上装备的消防泵以及其它各种消防器具(消防枪、消防炮)的独特功能和工作效率。消防车的质量水平,反映出一个国家消防装备的水平,甚至体现该国整个消防事业的水平。
目前我国现有消防车在2万—3万台之间,其中公安部消防部队消防车占50%,另外一半由化工、烟草、机场 行业 所有。国家公安部消防局后勤装备处副处长周军介绍我国公安消防力量正在不断增强,消防车数量年均新增和更新2000多辆,而且随着现代火灾种类的不断增加,对多品种专业特种消防车的需求愈来愈多。
2006年我国共有消防车生产企业24家,年生产能力约为2万辆,实际年需求量约在2000辆左右。企业性质有大型国有企业、中、小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民营企业。我国目前能够生产除机场消防车外的所有消防车型。水罐、泡沫等消防车最大吨位达32吨。举高消防车最大举升高度可达53米。消防泵、消防炮、水带等所用消防车零部件我国均能生产。另外我国还能生产涡喷消防车,坦克消防车等特种消防车辆。
近年来,通过消防车
行业
管理部门、生产企业、消防装备
研究
部门和消防部队的努力,我们与国外消防车的差距已经大大缩小。对普通消防车我们目前与国外的差距主要在底盘上,上车部分差距已经很小(可靠性和外观还有些差距)。对有些车型(例如:机场消防车)我们在国内找不到合适的底盘(大功率高越野性能)。对举高消防车,除底盘差距外,上车部分的差距主要在臂架的制造精度(装配后的同心度)和电液控制技术上。臂架制造精度估计一到二年内可以赶上,但电液控制技术由于我国这方面与国外差距较大,不是消防车
行业
能够独立解决的。在车型上,除机场消防车外,其他车型基本都能生产。
据预测,2007年的我国消防车的需求量在2000~3000辆,业内专家认为,我国消防车市场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在2007年会达到高潮,并且在之后几年内,每年平均增长量会维持在2000台左右。
消防车需求量快速增加的因素主要包括,首先,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加强,国家对于消防方面的投资力度加大,必然会推动消防设备不断向现代化、专业化进行更新;其次,随着消防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防火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使得一些地区实现消防装备“从无到有”的过程,更加拉动了市场的需求;再次,目前我国现有的一部分消防车购买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服役期限超过10年,面临淘汰更换;最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世贸组织的加入,贸易更加国际化,更多的国外厂家开始重视中国市场,也加入到消防车市场的战局当中来。这些都是促进国内市场增长的重要因素。
第二节 2003年-2006年 行业 单位数量 分析
1998年我国第一部《消防法》的出台,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消防产业的发展,目前正在抓紧 行业 政策的制订和完善消防产品监管制度的改革。建立全国消防产品质量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工程,加强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05年有关部门对我国消防工程施工单位重新进行资质就位核定,有效地保障了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由于国家不断加强消防执法力度,公共消防实施的维护和保养也将进一步受到重视,估计每年用于消防系统维护保养的费用将达90亿元人民币。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国力逐步增强和城市化建设的加快,以及各级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国家对城市消防设施的投入逐年加大,各级政府每年用于购买消防装备及物资的费用约达30亿元。近年全国各大城市不断有新的工、商、文、体设施落成,这些建筑都与消防
行业
息息相关。特别是入世和北京2008年将举办奥运会,都给消防产业提供大量的商机。单是北京举办奥运会,预计有约人民币2000亿元的设施将于未来几年内竣工,估计其中消防系统工程约占6%—11%即人民币120至2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