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租赁的定义及特征
一、租赁的定义
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在这种经济行为中,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
私有制是租赁产生的基础,私有制产生了人们对不同物品的不同所有权,人们根据所有权暂时出让使用权,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用,从而产生了租赁。随着生产力发展,租赁业也逐渐发展起来。租赁发展的三个阶段:古代租赁、传统租赁、现代租赁。
二、现代租赁的特征与优势
租赁一直被人们认为是服务
行业
,其基本概念是有偿使用他人物品。1952年以后,美国人将分期付款与租赁结合,设计出融资租赁模式,从此建立现代租赁体系。经过50多年的发展现代租赁早已不是过去的概念,它增加了许多内涵,使其赋有更多的知识含量。进入新世纪,知识经济的渗透率不断提高,传统租赁也在改进,由服务功能扩大到资产管理,还渗入了融资、翻新等元素,呈现出现代经济的的特点。
1、现代租赁的基本特征:
1)现代租赁属于服务贸易,是融金融、贸易、服务为一体的知识和资金密集型边缘产业。出租人提供的是包括金融在内的服务,而不是单纯的租借行为。只是借助租赁这个载体,拓展出既减少风险,又增加收益的交易模式。既是对金融的创新,也是对贸易进行创新;
2)现代租赁金融和贸易结合的产业,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市场才能健康开展业务
是资金市场。如果没有资金来源和债权退出,租赁 行业 不可能保持持久的发展。二是二手拍卖市场。租赁物件必须保证“轻松回收,轻松处置”才能保障债权,才能和资本市场接轨。如果没有物权退出通道,既不可能解决融资问题,也不能解决物权变现问题。
3)现代租赁将所有权分为三类:法律所有权、税务所有权和会计所有权。所谓法律所有权,实际上是融资租赁中对物权处置的权利;所谓税务所有权是指享受租赁物件折旧的权利;所谓会计所有权指租赁物件资本化的权利。
4)现代租赁靠四个支柱(法律法规保护、会计准则界定和披露信息、税收优惠鼓励、监管制度适度)的支撑才能健康的发展。没有法律保障,租赁业务难以正常开展。没有会计准则,无法准确界定经营活动是否属于融资租赁的法律保护范围内。没有税收上的好处,融资租赁成本高,没有吸引力。没有监管,融资租赁的无序发展,将有可能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四个支柱相辅相成,不可缺一,它们之间适度的同步建设,才能保证融资租赁良好的营运环境;
5)现代租赁的成长还要靠五大驱动因素(经济环境、资本的供给、成本与种类、技术变革、市场的特征)
(1)经济环境
主要指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滞涨,当资金过剩而投资欲望不足时,促使人们采用租赁;
(2)资本供给与成本与种类
主要指资本市场的开放、规范和健全后需要有价证券进行直接金融交易。租赁债权的证券化,不仅解决租赁公司资金来源问题,还给租赁债权提供退出通道,放大资本收益。资金来源主要有银行贷款的滚动信用额度、定期贷款、贴现。资本市场主要有商业票据和信用债券/债券。私人资本主要有次级债、收益型基金。租金证券化和其他,如养老基金、保险公司;
(3)技术变革
带来了产品创新,新产品需要高品质的设备生产,对设备的需求增加了对租赁的需求。如:工业化进程和现代化需求。租赁本身技术的创新也促进了租赁业的发展;
(4)法律和监管
是租赁业发展的基本保障。没有法律保障不敢做租赁,法律可操作性不强,仍然影响业务发展。没有监管容易造成市场混乱,监管过于严格限制了租赁的发展。
(5)市场特征
反映了对租赁市场的需求和普及。主要从四个方面表现:客户对租赁的知晓程度和成熟度、竞争的程度和基础、供应商对租赁的理解和依赖程度、区域化/全球化。跟随母公司开展业务、跟随客户开展业务、追求利润开展业务。并不是所有设备都适合租赁。只有具备能产生大量现金流,足以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可以轻松回收,轻松处理的设备才具备租赁的市场特征。随着产业热点的转移,租赁物件的种类也发生变化。
我国租赁业态对比
对比项目 | 出租服务 | 融资租赁 | 经营性租赁 |
---|---|---|---|
英文名称 | Rental | Financial | Lease |
适用法律 | 《合同法》13章租赁 | 《合同法》14章融资租赁 | 《合同法》14章融资租赁 |
几个合同和当事人 | 一个合同两方当事人 | 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 | 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 |
谁选择物件采购 | 出租人 | 承租人 | 承租人 |
谁提折旧 | 出租人 | 承租人 | 出租人 |
租金是否摊入承租人的成本 | 全部可以 | 折旧和利息可以 | 全部可以 |
租金计算方式 | 按承租人占用出租人物件的时间或服务计算 | 按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资金的时间计算 | 按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资金的时间和服务计算 |
税收 | 租金全额5% | 差额部分5% | 差额部分5% |
租赁监管 | 除汽车、房地产以外,大部分领域没有监管 | 内资企业金融租赁公司银监会监管,非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待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监管,中外合资企业商务部外资司监管 | 内资企业金融租赁公司银监会监管,非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待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监管,中外合资企业商务部外资司监管 |
是否有融资行为 | 没有 | 租赁物件全额融资 | 租赁物件90%以下部分融资 |
租赁物件所有权是否转移 | 不转移 | 转移 | 事先约定可转移,可不转移 |
银行可以入股吗 | 不可以 | 可以 | 可以 |
可以吸收公众存款吗 | 不可以 | 不可以 | 不可以 |
是否可以开展融资租赁以外的金融业务 | 不可以 | 不可以 | 不可以 |
按照中国第三次产业划分的 行业 归类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L门73类) | 非金融机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L门7310大类) | 机械设备租赁 |
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业(J门7120大类) | 金融租赁 | 非金融机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L门7310大类) | 机械设备租赁 |
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业(J门7120大类) | 金融租赁 | ||
只有金融机构才能经营吗 | 金融机构一般企业不参与经营,非银行金融机构租赁公司可以经营, | 内资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经营,中外合资企业、内资企业非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经营 | 内资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经营,中外合资企业、内资企业非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经营 |
租赁物件 | 耐用消费品、办公设备、汽车、房地产、小型工器具 |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IT产品、医疗保健器械、大型交通运输工具、特种车辆(金融租赁公司是固定资产) |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IT产品、医疗保健器械、大型交通运输工具、特种车辆(金融租赁公司是固定资产) |
服务对象 | 个人、SOHOY一族、小企业 | 企业、机构、小型通用设备可能涉及个人 | 企业、机构、小型通用设备可能涉及个人 |
对社会贡献 | 刺激消费、理财、资产管理、抑制销售 | 带动投资、刺激消费、理财、资产管理 | 带动投资、刺激消费、理财、资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