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产品定义、性能及应用特点
1、产品定义
盐酸是一种无色或微黄色易挥发、有刺鼻的气味的液体。
2、性能及应用特点
1)溶解性:与水混溶,溶于碱液。
2)对健康、环境等有一定的危害。
健康危害:接触其蒸气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现眼结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烧灼感,鼻衄、齿龈出血,气管炎等。误服可引起消化道灼伤、溃疡形成,有可能引起胃穿孔、腹膜炎等。眼和皮肤接触可致灼伤。慢性影响:长期接触,引起慢性鼻炎、慢性支气管炎、牙齿酸蚀症及皮肤损害。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土壤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不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第二节 发展历程
可以由多种途径制得盐酸,工业化生产由氯气、氢气燃烧合成HCl气体,再用水吸收而制成。钢制氯化氢合成炉一直沿用至今。1936年石墨降膜吸收器在美国问世,实现了盐酸的工业化生产。由此形成了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合成炉-冷却塔-降膜吸收器流程(通常附带尾气吸收塔),即所谓的炉-冷-吸流程。
到上世纪60年代,法国率先开发了圆块式三合一石墨盐酸合成炉,经过不断改进已成为合成盐酸的先进设备。
如今,将尾气塔也合并到1台设备中的圆块式四合一石墨盐酸合成炉也已出现。石墨炉代替钢制合成炉是盐酸生产发展的方向。
第三节 行业 相关政策、法规、标准
1、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
本管理条例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使用、储存、经营、运输和装卸等都有详细规定,以达到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的目的。
2、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
本实施细则是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制定的。
本细则强调了申请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在选址时报化学工业部,化学工业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认为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可以否决在该地区布点建设或扩建、改建。
对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实行安全登记制度。并且制定了具体的登记办法。
3、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4、合成盐酸安全技术规定(HGA004-83)。对合成盐酸的技术以及安全做了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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