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11-22 14:39:21
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前段时间,网络校园贷款成为很多人关注的焦点。这种无需任何担保,无需任何资质的贷款平台,迷惑了很多大学生,尤其是从农村贫困地区来的大学生是这种校园贷的主要受害者,造成了很多不可挽回的悲剧。
2016年3月,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学生小郑因无力偿还近百万元的欠款而选择跳楼自杀。无独有偶,湖北大学学生柳某贷款3万,两个多月就利滚利滚成了70多万的巨额欠款。这些新闻,也让人们对校园贷深恶痛绝。
今年9月,教育部明确表示,根据规范校园贷管理文件,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文件一出,对遏制校园贷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没清净多长时间,校园贷就以另外的形式重新作恶。最近,安徽、福建等地又出现了大学生陷入贷款陷阱的乱象,再一次吸引了社会的关注。
校园贷屡禁不止的背后,反映出当前大学生金融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欠缺。但是一个巴掌拍不响,不能把所有问题都推卸给学生。校园贷卷土重来,社会应该反思些什么呢?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关于大学生校园贷的问题,第一要加强对违法校园贷的监管,教育部和银监部门已经明确取缔了这种非法的网络校园贷,如果还有机构通过网络形式发放校园贷,就是违法的,应该坚决取缔,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第二在取消校园贷之后,应该注意到学生也有小额贷款的需求,有的学生可能有现实的生活困难。所以要鼓励正规银行面对这些学生推出小额贷款,但要注意完善大学生小额贷款的服务体系,限制学生贷款的总数等,保证学生还的起款。
除了加强监管、满足大学生贷款需求,从法律角度来讲,校园贷也有很多值得探讨的问题。在大学生贷款方面,法律规定还能做怎样的完善?全国知名专业律师高占强认为:如果以后校园贷恢复运行,那我们应该怎么做?可以考虑在立法上加一个环节:校园贷款由校方统一安排人员,代表学生代理网络贷款申请事项,换句话说,学生贷款必须经过学校,否则贷款不具有法律效益,如果出现问题,由贷款公司自行承担责任。有了这样的规定,贷款机构就会慎重。
填补监管和法律漏洞还需要时间,在这期间,如果再有学生遭遇到校园贷带来的麻烦,他们能拿起什么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呢?
高占强:还贷款难不是还本金,而是还利息。国家规定法律保护的贷款利息,年利率不能超过24%。另外,有的同学可能会遇到一种问题,贷款公司不找你,会通过催债公司找你,法律是不会允许设立催债公司的,这是违法的。如果遇到非法拘禁、殴打,就是故意伤害。如果真的遇到校园贷带来的麻烦,建议第一时间告诉自己的班主任和学校领导,通过他们进行协调,帮学生化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