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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纲: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还有很大空间

更新时间:2018-05-30 08:30:51

央行行长易纲29日在2018金融街论坛年会上指出,在新时代,与经济金融发展的要求相比,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还有很大空间。金融业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是提高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重点。他同时表示,金融业对外开放绝不意味国门大开,一放了之,在开放的过程中,金融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金融监管,坚持持牌经营。

 
  此前,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指出,金融业对外开放将遵循三条原则:一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二是金融业对外开放将与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三是在开放的同时,要重视防范金融风险,使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
 
  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对于很多领域都适用,为何金融业对外开放也需遵循这一原则?易纲昨日解释,金融本质上是服务业,金融服务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配置资源,二是管理风险。金融同时是一个竞争性行业,市场上需要的绝大多数金融服务都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提供,所以必然要引入竞争,对内对外开放。
 
  “无论对内资还是外资,无论对什么样的所有制,只要能够改善金融的服务,我们都要鼓励进入,所以我们遵循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开放原则,对各种市场主体一视同仁,都可以依法平等地进入,在同等条件下竞争。”易纲强调。
 
  对于“金融业对外开放将与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相互配合,共同推进”这一原则,易纲表示,这三者可以形容为三驾马车,在实践过程中,三驾马车的进度可能有快有慢,但总体上必须是协调的。这个过程是渐进的、稳步向前推进的。
 
  易纲指出,灵活的汇率机制是整个经济的稳定器,也是国际收支调节和跨境资金流动的稳定器,风险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汇率机制不断释放,不断有效配置资源;同时,资本项目可兑换也要同步进行,人民币国际化要求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如果很多资本项目都是管制的,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就名不副实。
 
  第三条原则是在开放的同时,要重视防范金融风险,要使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易纲解释,随着金融的开放,会出现跨市场、跨地域、跨国界的资本流动,而且会产生很多金融创新。提高金融的开放水平,必须提高金融的监管能力,国际经验表明,只有在监管到位的情况下,金融开放才能起到促改革、促发展的作用。
 
  易纲建议,金融监管部门一方面要做好自身的工作和功课,打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攻坚战,加强宏观审慎管理,补齐金融管理的短板,做好政策配套,不断健全与金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会计体系,完善支付、托管、清算、金融统计等金融基础设施,推动在岸和离岸市场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要学习探索总结经验,提高监管能力,培养监管人才。
 
  易纲强调,金融业对外和对内开放绝不意味国门大开,一放了之,在开放的过程中,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金融监管,要坚持持牌经营。“金融业是特殊行业,经营管理的一般是别人的钱,有很高的敏感性和外部性。正是因为如此,金融业务一定要持牌经营。”易纲指出,无论是内资还是外资,做金融业务之前都要取得相关牌照,严格依法经营。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
 
  “天上掉馅饼的事是不会发生的,如果你看到一个投资机会,别人告诉你又保本,又有两位数的收益,你一定要小心,一定要问一问,它投什么项目才能有这样的结果。”易纲同时向投资者提示了风险。他指出,在金融业开放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消费者的保护,其中投资者要树立收益自享、风险自担的理念,在选择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时候,注意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