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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认识 加强合作 扎实推进国家创新调查工作 宣传贯彻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实施办法视频会议在京召开(图)

更新时间:2017-05-25 17:34:03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科技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5 月 23 日,科技部、国家统计局在京召开宣传贯彻《实施办法》视频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国家创新调查工作,更好支撑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宁吉喆出席会议并讲话。科技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萌主持会议,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贾楠出席会议。

 

 

 

  万钢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建立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的重要意义。国家创新调查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制度,是新形势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创新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对标科技强国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成效显著,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突破带动了新兴产业发展,高新技术有力推动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创新体系更加开放,创新主体更为多元,创新活动更加丰富,研发、制造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创新模式走向开源开放、融合互动,产业生态向网络化、智能化、平台化发展。这些新情况、新形势需要通过全面开展创新调查及时客观反映。

 

 

 

  万钢强调,实施创新调查制度的基本目标,就是在国家已有统计框架的基础上,建立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统计调查体系,通过完善的制度安排,全面、及时反映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动,在国家层面、区域层面、重点领域和产业层面客观监测和评价创新能力,为制定创新规划和政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支撑与服务。实施创新调查制度的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地方协同,强化信息沟通与数据共享;二是做好创新活动统计调查,定期对企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调查对象开展统计调查,及时掌握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动数据;三是建立完善创新调查的报告体系,持续发布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报告,区域和重点园区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报告,以及《国家创新指数报告》,各地方也要加快建立相应的创新调查报告体系,加强对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各类园区创新活动的统计调查;四是加强创新调查队伍建设,建立稳定的工作队伍和专家团队,发挥好专家作用,鼓励社会参与;五是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相关机构在科技统计方面的交流,不断宣传我国创新成就,扩大国际影响力。

 

  万钢对扎实推进国家创新调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全面落实中央对统计工作的指示要求,从源头上保障创新调查的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准确完整,为科学制定政策提供准确依据。二是保证统计数据的时效性,无论是统计月报、季报,还是统计年报,都要保证时间,按时报送数据。各级科技部门要加强与统计部门和综合部门的合作,做好国家高新区、技术市场、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创业等方面统计监测。三是积极适应新的经济形态特征,持续监测“双创”、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活动,及时反映培育壮大新动能的情况。四是开展重点产业分析和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调查工作,支持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和行业特点,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的创新发展状况开展监测,各地方应不断探索建立适应区域发展要求的科技统计和创新调查工作机制。

 

 

 

  宁吉喆在会上指出,建立实施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全面反映创新活动状况,客观监测和评价我国创新能力,准确揭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对于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调查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走科技强国之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健全统计调查体系、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宁吉喆表示,近年来统计部门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努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数据支撑和优质信息服务。一是实施 GDP 核算改革,将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作为固定资本形成纳入 GDP ,准确揭示科技创新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二是完善调查制度,将企业研发统计范围从工业企业扩大到包含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在内的全部企业,完整反映全社会研发投入情况。三是加大调查频率,将企业创新调查由专项调查调整为年报,并将规模以下企业纳入调查范围,及时监测企业创新状况。四是开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专项统计,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客观描绘新动能新发展。

 

 

 

  宁吉喆强调,国家统计局要全力配合科技部,确保《实施办法》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要不断改进创新统计调查制度设计,加快健全完善立足中国国情、适应科技创新发展需求的统计调查制度。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创新活动统计调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搜集整理发布创新活动统计资料和调查数据。要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创新调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尽快推动完善相关统计调查工作方案并纳入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要牵头做好信息共享工作,不断扩充共享内容、提升共享效率。要积极会同科技部及有关部门健全创新调查统计标准和指标体系,配合科技部做好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工作。

 

  宁吉喆指出,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为引领,夯实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严格执行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机关和统计机构工作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责制,加大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利用大数据、云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和部门行政记录创新统计制度方法、变革统计生产方式,进一步提高科技统计数据质量,努力开创科技统计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各部门各地方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对创新调查和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建立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的重要性,按照万钢部长和宁吉喆局长的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创新调查和科技统计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保障。科技部、国家统计局也将对相关部门和地方开展创新调查工作,给予重点支持和指导。

 

  国防科工局发展规划司、北京市科委有关负责同志就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创新调查工作作了发言。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工作协调机制成员、联络员以及相关业务支撑单位负责同志,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咨询专家组成员,科技部、国家统计局相关司局、中心有关同志,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同志以及业务支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北京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在京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科技厅(委、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同志以及业务支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统计局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国家高新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在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郑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