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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党组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 研究《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贯彻落实工作

更新时间:2018-07-26 17:12:59

   7 月 13 日,国家统计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书面审议通过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研究有关贯彻落实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宁吉喆主持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规定》精神,坚决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会议指出, 7 月 6 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书面审议通过《规定》,这是继《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 6 个重要统计改革文件之后,中央出台的又一重要统计改革文件,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又一“利器”。《规定》的出台,是对中央《意见》《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的进一步深化和有益补充,是对统计监督职能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坚强领导和殷切期望,对于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规定》,是统计部门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从推动党的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努力把《规定》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充分认识《规定》的重大意义,认真传达学习,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出台《规定》实施办法,及时开展统计督察,确保《规定》各项举措在统计部门落地生根。

 

  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局领导,总师,各司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郑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