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6月底前应清偿民企全部无分歧欠款
更新时间:2019-02-26 08:33:21
国资委财务监管局局长邬红兵昨日在国新办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经过3个月的紧张工作,中央企业清欠工作已按时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截至1月末,拖欠农民工工资8.2亿元已全部清零;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已清偿839亿元,清欠进度75.2%。下一步,国资委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企业要带头优先偿还对民营企业逾期债务”的要求,督促中央企业努力在今年6月底前率先完成清欠任务;与此同时,指导中央企业建立清欠长效机制,防止前清后欠。
邬红兵表示,国资委积极组织推动清欠,深入电力、建筑等重点行业的基层企业调研,组织全部中央企业对照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合同,排查拖欠账款的类别,以及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夯实清欠基础。从摸排情况看,中央企业作为甲方,与民营企业在执行合同近700万份,金额超过10万亿元,共清理出逾期欠款1116亿元,占在执行合同金额的1.1%。同时,中央企业每年发放农民工工资约2500亿元,大多数企业能够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并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超过180亿元。但有少数中央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拖欠金额8.2亿元。总体看,中央企业与民营企业都能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合作,履行合约,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相互拖欠的情况。
据介绍,国资委于2018年12月初印发专门通知并召开视频会议,全面动员部署中央企业清欠专项工作,要求中央企业分类、分批落实清欠任务。对于农民工工资立即安排资金优先支付,确保在今年1月底前“限时清零”;对于无分歧欠款,多渠道筹措资金,应付尽付、应付快付,力争在6月底前率先完成清欠;对于有分歧、有纠纷的欠款,要积极沟通解决。逐月跟踪清欠工作进展,1月初组织10个督导组对中央企业所属200户重点子企业开展现场督导,督促清欠进展较慢的企业加快清偿进度。中央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积极处置盘活存量资产,开展保理、资产证券化,集团资金统筹等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本着规范高效的原则,加快资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