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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养老金水平十三连涨 但涨幅连跌两年

更新时间:2017-04-19 16:44:23

  日前,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自今年起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去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这是我国养老金水平的第十三次连涨,但涨幅已连续第二年下降,预计将有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中受益。分析指出,由于经济增速下调及部分地区养老基金支出压力不断加大,今年养老金涨幅再度下调,而未来的年增速也将更多依据物价、职工收入等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全国养老金水平十三连涨 但涨幅连跌两年

  按照惯例,我国每年都会调整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但涨幅不尽相同。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2005-2015年,我国连续11年较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达到2200多元,年平均增长率12%左右。但去年养老金涨幅首次回落到6.5%,今年的涨幅则进一步下调至5.5%。不过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强调,“5.5%左右”的调整水平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而不是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人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照5.5%的比例调整,更不是每个退休人员都按5.5%增加养老金。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调整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在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看来,今年5.5%的涨幅主要是根据物价的变化情况、工资的增长情况以及经济的发展水平,考虑到基金的收支的增长情况综合决定的。“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发展期步入中高速发展新常态,GDP增速由2005年的11.3%逐步下降到去年的6.7%,与此同时,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长率持续高于基金收入增长率,基金支出压力不断加大,部分统筹地区当期征缴收不抵支”,金维刚表示,在此背景下,如果不顾现实条件随意提高养老金水平,将导致更多的统筹地区实现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目标难度加大,不利于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也不利于促进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也指出,养老金此前连续多年上调10%,一是因为养老金起点较低,二是因为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养老金涨幅要高于物价涨幅,但不宜长期超过工资增幅,只要在两者之间,都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