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8-03 17:07:12
“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创新和完善金融调控,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进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健全金融法治,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7月14日-15日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做出重大部署。
如何守住坚决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金融底线?金融如何脱虚向实,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
光明网以下刊发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李建军教授、张礼卿教授、谭小芬教授、应展宇教授、王辉教授、黄志刚副教授对2017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要点解读。
“大监管”
助力经济脱虚向实,推进金融普惠
李建军 教授
本次会议是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金融安全的背景下进行的,其主要思想与政治局集体学习以及金融监管机构的一系列改革活动一脉相承,核心是将系统性风险放在首位,通过强监管引导经济去杠杆,推动资金重新脱虚向实,最终构建普惠金融体系。本次会议的重要意义是从宏观层面对整个金融领域的功能定位做出了较好的界定,具体如下:
首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设立标志着金融行业将逐渐进入混业监管的“大监管”时代。以前“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模式将会逐渐被取代,而分业监管下的一些灰色区域将会面临“秋后算账”的风险。同时,不同于国务院下的发改委,此次新成立的“金融稳定与发展委员会”明显将“稳定”摆在了“发展”的前面,说明中央对于金融领域的系统性风险十分看重,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将是维稳。这也标志着金融行业将重新迎来一次“大洗牌”,金融资源将重新回到正规金融系统进行配置,国家对金融系统的控制进一步增强,而对于金融创新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自由化为代表的险资股权投资,其野蛮生长期已经过去。
其次,在国家的引导下,金融系统资源配置将脱离目前资金脱实向虚并在金融系统内空转的困境,重新将金融资源配置到实体经济当中,为实体经济服务。国家不仅要继续扩大直接融资的比例,还要改善间接融资的结构,确保金融资源能够真正配置到实体经济部门当中。在这样的情况下,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将会被放大,IPO的速度只会增不会减;同时,银行体系的政策性将会更加明显,将由中央政策引导增加实体经济支持力度。
最后,中央进行强监管并引导资金脱虚向实的最终目的是要大力推进普惠金融的进程,真正将经济和金融的发展成果惠及普通居民。报告在支持实体经济的论述部分最终落脚到普惠金融的发展上,要求金融机构降低经营成本,以可持续的方式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推进金融精准扶贫。这也意味着金融资源在政府的引导下会逐渐向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上倾斜,争取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综上所述,此次金融工作会议的主要意义就是明确了金融行业的功能定位:国家通过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推动混业的强监管并加强对金融系统的控制,引导资金支持实体经济,避免资金在金融系统空转,最终推进普惠金融的进程,让金融和经济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普通百姓。
图为2017年7月27日,观众在北展举行的国际金融展上通过VR技术体验银行虚拟投资理财。陈晓根摄/光明图片
未来五年金融工作将沿着
监管和改革并重的方向有序推进
张礼卿 教授
防控金融风险是本次会议提出的基本任务之一。当前,企业杠杆率过高,房地产泡沫积聚,不良资产比率攀升,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日显,互联网金融风险频发等,所有这些都有可能成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导火线。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尤其是增强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显然已是刻不容缓之举。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其意义正在于此。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深化金融改革也是基本任务之一。这就是说,加强监管并不意味着无需继续推进金融改革。事实上,尽管经历了近40年的改革,我国的金融体系并没有完全建立起市场化的运行机制。不必要的政府干预,依靠行政手段直接或间接地影响金融资源的配置,不仅不利于金融机构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而且也是很多金融风险的源泉。可以认为,未来五年金融工作应该会沿着监管和改革并重的方向有序推进。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意义重大
总体基调是服务实体,强化监管,防范风险
谭小芬 教授
2003年银行监管职能从央行职能中分离,银监会单独成立,正式确立了一行三会分业金融监管体制。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模式对我国金融业的发展繁荣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现行的一行三会金融监管体制暴露出一些不适应当下金融业发展趋势的弊端。在此背景下,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万众瞩目之中拉开了序幕,党中央在本次会议上对金融业发展作出了战略规划,进行了重要布署。
本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召开的总体基调是服务实体,强化监管,防范风险,金融发展从数量转向质量。三个强调指引未来金融发展方向。一是强调必须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强调一切工作都要围绕金融工作的三项任务: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是强调做好金融工作的四项原则: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对本次金融工作会议的体会有以下几点:
其一,确定通过建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来加强一行三会之间的协调与问责,把运动式监管常态化,弥补监管漏洞,并避免监管自身可能引发的风险。本次建立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与2013年创设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相比,级别更高、权力更大。根据相关文件,上述由央行牵头的部际联系会议的工作规则是“重点围绕金融监管开展工作,不改变现行金融监管体制,不替代、不削弱有关部门现行职责分工,不替代国务院决策,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国务院。”对相关部门的要求是“人民银行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相互支持,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运转”。
不难看出,这个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不是实质性的权力机构,对一行三会的约束并不刚性。而根据本次金融工作会议的通稿,“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落实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并强化监管问责”、“增强金融监管的权威性有效性”,这说明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是一个具有监管协调与监管问责实际权力的高层级机构,对一行三会具有明显的制约能力。而如下这句话则强调了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领导下的一行三会在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对地方政府的领导能力:“地方政府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
总之,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在没有根本性改变一行三会分业监管格局的前提下,增强了一行三会之间的监管协调,既有助于应对监管空白与监管套利,也有助于缓解运动式监管竞争可能引发的不必要的风险,这是一种将监管常态化、制度化的可贵努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监管、突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这表明未来的监管体系将会是针对各种机构的所有业务的全方位、无死角式监管,监管套利的时代已经基本结束了。
其二,在“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的同时,呼吁提高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效率与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这意味着要改善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改变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痼疾,这又需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以及大力发展民营金融机构。“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处置僵尸企业工作”。这说明中央政府认识到目前企业部门杠杆率高企的核心问题,也说明中央政府推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决心。
亊实上,没有重债企业的破产清算、没有企业的关停幵转、没有企业的收购兼幵,要降低国企杠杆率是非常困难的。这意味着,十九大之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将会加速,特别是地方国企、中小国企、央企子公司等层面的混改有望全面提速。“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这一方面说明,中央政府对国有企业债务与地方政府债务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国有企业要降低债务存量,地方政府仅需要控制债务增量。另一方面,对于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将会实施对地方官员的终身问责与倒查责任,这意味着未来地方官员在新增各种地方政府债务时面临的约束全面强化了。
其三,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这一点值得高度重视,说明金融反腐仍将继续,中央推进此次会议部署任务的态度是坚决的。本次通稿中如下一段话值得市场高度重视:“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要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必须增强党的意识,党的领导要与国有金融机构公司法人治理相结合,促进形成良好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这至少说明,第一,中央政府高度重视金融业对中国经济持续增长与长治久安的重要性;第二,本轮金融反腐还会继续深入持续下去;第三,中央政府对推动本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任务的态度是相当坚决的。
其四,金融开放要继续做,但会相当谨慎,这实际上是对过去开放节奏可能过快的一些反思。本次通稿中提到“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稳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积极稳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合理安排开放顺序”。短短一句话中,提到两个“稳步”,一个“合理安排”。这说明中央政府已经意识到,在人民币汇率、利率机制尚未充分市场化、国内金融风险尚未得到根本控制的前提下,过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与资本项目开放可能导致的潜在风险。事实上,自2015 年811 汇改以来,相关开放进程已经明显放缓。在未来,金融开放有望与金融控风险、金融市场发展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
会议上有几点新变化值得重点关注
工作任务变化,重心转向降杠杆、防风险、协调监管
应展宇 教授
首先是本次会议规格明显提高,发言人员规格为历次最高。本次会议上发言的中央领导人包括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副总理,加上其他发言的领导,发言人员规格是历次最高。参会人员规格也有较大提升。本次会议还有另外3位常委出席。人大、政协、最高法和最高检的负责人是第二次出席,中央军委和武警部队首次出现。
第二是工作原则变化,强化服务实体与监管要求,弱化金融创新与金融开放要求。其一,金融服务实体更加精准、金融监管的要求被大大加强。“要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意味着国企改革等国家级战略可能会得到金融领域的更多支持。金融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的表述被提前,监管将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的表述增加,意味着其重要性将上升。其二,金融创新、金融对外开放的要求有较大弱化。“金融创新”没有出现在本次会议新闻稿中,未来重要性大概率将让位于金融监管。“金融对外开放”的出现位置从工作原则变为工作任务,意味着要在管控好境内金融风险的条件下才能稳步推进。
第三是工作任务变化,重心转向降杠杆、防风险、协调监管。其一,“服务实体经济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意味着金融去杠杆将继续大力推进。“促进保险业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的功能”说明保险业可能仍将是下阶段监管重点。其二,国企降杠杆和控制地方债是防风险的重要内容。考虑到未来美联储加息对我国流动性环境产生的外围压力,以及金融去杠杆带来的内部压力,流动性环境转紧将成为大概率事件。目前窗口期国企降杠杆对防范金融风险显得尤为必要。用严格手段对地方债予以控制的目的可能也是类似的。其三,金融监管由分类监管向集中监管变化。由于一行三会在归属上都归国务院直接领导,其级别都为正部级,因此未来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领导级别大概率不会低于正部级。这反过来也意味着未来金融监管套利的空间会极大缩小。其四,金融开放将调整节奏,党建工作将加强。首次提出合理安排开放顺序,意味着未来在金融开放时会更加考虑国内金融安全形势。首次强调“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明确了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的重要性。
另外,对未来可能的影响有两点:其一,“金融服务实体”和“防控金融风险”相结合意味着将继续大力推动金融去杠杆,流动性收紧。同时,“坚定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意味着未来货币政策将仅仅是保持基本合理的流动性,不会太紧但也不会大放水。其二,国企改革、债转股、一带一路等战略有望获得更多金融支持。“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意味着未来会将更多的金融资源进行精准投放,向国家重大战略倾斜。未来国企改革、债转股、一带一路等国家大战略有望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
“监管真空”、“监管套利”
等问题将得到根本改善
王辉 教授
根据对本次金融工作会议新闻通稿的词频统计,风险和监管是最为高频的词汇,分别出现了31次和28次,并且明确指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也就是说防风险不仅是当下金融工作的重点,也是长远的工作重心,会议还提到了所有金融活动都必须纳入监管,严格监管将成为金融发展的新常态。
会议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确保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避免监管真空,监管协调不畅的问题,将“稳定”置于“发展”之前,表明将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重要的位置。会议确认监管模式为“功能监管、行为监管”,标志着“机构监管”将成为过去式,这是监管模式的重大转变,在一行三会监管对象出现交叉、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背景下,“监管真空”、“监管套利”等一直存在的监管问题将得到根本改善,实现金融监管的全覆盖和穿透式监管。
金融市场化改革和综合监管改革
必将助推我国经济发展
黄志刚 副教授
在今年7月14-15日举行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中央提出了推动当前金融发展的三大任务: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尽管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我国金融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是近年来,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仍然面临一些问题。本次会议提出的三大任务每一项都切中了当前我国金融发展的瓶颈。这三方面处理得当,将有效的提升我国的金融和经济发展。
金融作为经济的命脉,一直受到较严格的管理。一方面,国有的金融比重很大;另一方面,各种监管错综复杂,难以跟上金融业的变化。随着经济和金融的快速发展,这两个问题带来了不少金融乱象。国有的金融机构偏爱为国有非金融企业提供服务,导致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条块分割的金融监管,尽管出台了很多监管规章和制度,但是难以顺应当前金融快速发展、创新不断的局面。各种金融创新在并非严丝合缝的各种监管条例下游走,一方面使得融资链条变长,增加了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另一方面,金融产品和融资活动变得复杂多变,导致系统性风险上升,却很难衡量和防控。
此次会议中提出的任务切中了上述问题的要害。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降低实体部门的融资成本和资金可得性。会议提出了符合市场原则的有效政策原则,如发展中小银行和民营金融机构、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发展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等。上述政策原则若能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必将推动我国金融业的市场化程度,提高竞争性,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此次会议提出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是一大亮点,它将成为我国金融监管发展的历史转折点。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分业监管和分业经营的模式。但随着金融的创新和发展,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混业经营特点。在混业经营下,金融风险的跨行业传播变得明显而影响巨大,但分业监管难以对这类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在这种环境下,我国已经讨论了多年的综合监管模式在这次会议上被明确的确定下来。今后,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和人民银行的统领下,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相结合,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相互补充,将更好的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实现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