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推改革举措 扩大开放保护在华外企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18-08-01 09:26:02
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中共中央政治局于7月31日召开会议,提出要做好六个“稳”,其中之一就是“稳外资”。会议同时提出,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权益。
外资成为了要做好的六个“稳”之一,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石良平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这表明我国改革开放的政策没有变,吸引外资的政策没有变。同时也表明,中国经济已经充分融入全球,你中有我、我中有我。
在刚过去的7月28日、7月30日,2018全国版负面清单、2018自贸区版负面清单分别开始施行。新的负面清单不仅包括了已经宣布的金融、汽车等行业开放措施,还一次性列出部分行业未来几年开放的路线图时间表,大大增强了开放的可预期性。
7月30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关于修改〈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放松外资战略投资上市公司规定:外国投资者通过战略投资方式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从此前的3年内不得转让,改为12个月内不得转让。这也被认为是中国市场进一步吸引外资的有力举措。
显然,我国对外开放举措正在密集落地,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利好政策也在相继兑现。
改革开放40年,外资已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外资稳定增长也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动力。
接下来,如何稳外资?多位专家都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就是要进一步扩大开放。
此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也提出,推进改革开放,继续研究推出一批管用见效的重大改革举措。要落实扩大开放、大幅放宽市场准入的重大举措,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向纵深发展,精心办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中国对于扩大开放的积极姿态,在去年以来发布的一系列扩大开放促进外资增长的文件中得以明确体现,包括了去年1月发布的《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今年5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确定了进一步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措施等。
之所以强调要继续研究推出一批管用见效的重大改革举措,石良平说,事实上就是要以开放促改革。比如之前一些开放都是按照原来的传统部门的条线来推进的,但由于产业融合度越来越高,所以对于生产性服务业而言,单一部门开放之后还是不能做事,这就涉及很多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问题,“不仅要让外资能进来,还要进来之后能做事。”
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是全球投资者高度关注的投资自由化最主要的一个体现,也是十八大以来推出的扩大开放方面标志性举措,是中国加强同国际经贸规则的对接,深化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改革,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
除了投资自由化,中国还参照借鉴国际通行的投资方面的政策框架体系,推进投资便利化、投资促进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保护。
此次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也明确提出,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