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深化 已由挂牌转入制定落实三定
更新时间:2018-08-03 09:19:36
改革已转入制定落实“三定”规定,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也将开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下称《改革方案》),明确了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并对这一改革任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提出要求,引起纳税人和投资者广泛关注。
合并深意与改革难度
事实上,2015年中办、国办曾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划分了国税、地税征管职责,明确地税部门对收费基金等征管职责;2018年出台的《改革方案》则将国税地税进行合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也划归合并后的新税务局。
为什么要对国税和地税征管体制进一步深入改革?首先,实行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有利于充分体现对税收工作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
其次,两套税务机构分设给纳税人带来了一些难以克服的不便,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最后,这是充分发挥税收服务国家治理作用的必然要求。通过改革,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有利于实现税收征管资源整合、税收大数据资源聚合,有利于实现税收执法和服务更加规范统一,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统一税制与分级财政的关系。
而随着《改革方案》出台,国税地税合并的时间表、路线图全面落地。这项改革难度到底有多大?它与国务院其他部门机构改革相比有哪些特点?
这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改革主要在“脖子”以下层面实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主要涉及省、市、县、乡四个层级,这是与国务院其他部门机构改革最明显的不同点。
二是改革涉及跨“条块”整合事项复杂。改革既涉及国税又涉及地税,既涉及收税又涉及收费。国税部门实行由税务总局垂直管理,地税部门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收费部门基本上是属地管理,需要对三种管理体制进行整合。
三是改革涉及的机构人员数量规模大。
四是改革涉及的基层一线服务点多。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将直接影响十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改与不改对老百姓(67.450, 0.00, 0.00%)来说到底有何差别?改革中如何保证纳税服务到位?
《改革方案》中,坚持为民便民利民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一条重要原则,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是改革的重要落脚点。
税务部门为了让老百姓感受到机构改革带来的好处,优化税务营商环境,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机构改革、服务先行,5月1日起,全国基本实现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一网办理”和12366纳税热线“一键咨询”;二是改革深化、服务优化;三是改革落地、服务升级,今年底前,要实现“三个一”全覆盖,即:所有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涉税业务“一窗通办”全覆盖、税费业务“一厅通办”全覆盖、12366纳税咨询“一人通答”全覆盖。
改革迈入深水区
随着7月20日全国县乡国税地税机构正式合并,所有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全国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分步合并和相应挂牌工作全部完成。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深化才刚开始。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推进总体平稳顺利,并取得好于预期的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有序铺开制定落实“三定”(即确定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规定。省局“三定”规定已由税务总局逐个批复,正在落实之中,市局、县局“三定”制定工作已经部署开展。
按照改革安排,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对非税收入,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划转到税务部门征管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
上述负责人表示,总体而言,在划转前,要重点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工作方案,为划转提供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技术保障。在划转中,要加强税务与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完成存量数据和业务交接,确保数据接得“准”、服务接得“好”、征管接得“顺”、工作接得“稳”。在划转后,要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征管优势,创新征管方式,优化征管流程,做到征管高效。目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进展总体顺利。
此外,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工作正按节点推进。
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改革已由挂牌转入制定落实“三定”规定这个中心环节,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也将随即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