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国企与土地等领域成重点 2019改革力度或超预期
更新时间:2019-02-02 08:31:30
与以往仅在广义上谈及改革有所改变,2019年改革力度有望超出预期,重点体现在深化国资国企、财税金融、土地、市场准入、社会管理等领域,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等诸多方面。
2019年会有一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成立,将以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为重点,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使得国资国企改革在2019年走深走实。
在民营企业方面,营造法治化制度环境,涉企重要政策制定要听取企业意见并合理设置过渡期。在招投标、用地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和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对民间投资进入资源开发、交通、市政等领域,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比结构等限制。同时,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在财税体制方面,要减税清费减补贴,建立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体制,健全地方税体系,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在资本市场发展方面,鉴于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作用,因此在交易制度、引导更多中长期资金进入方面会有所举措。同时,推动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尽快落地。
过去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依靠的是商品和要素流动型的开放,主要是在既有的国际经贸规则的框架之下,通过产品、技术、资本、人才的引进来和走出去,与世界经济融合,并通过更好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来发挥作用。但当前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促数量型开放向质量型开放升级势在必行。所谓制度型开放,最根本的要求就是着眼于规制层面,促进国内规制与国际通行规制接轨,体现监管一致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向制度型开放转变,意味着中国已经触及了开放中的深水区,表明中国扩大开放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意味着中国要积极地参与多边贸易体制规则的构建。
2019年将推动在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全面清理取消针对外资的准入限制,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推动出台国家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废止、修订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中央和地方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预计将会有放宽市场准入的进一步措施出台并且负面清单将越来越短,同时将会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主动扩大进口领域,重点在削减制度性成本和推动贸易便利化,进口关税水平将进一步下降。
随着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就业已成为衡量国家现代化程度的标准之一。同时,就业稳定有助于改善民众生活水平、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这既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又能确保居民拥有足够购买力,为经济增长创造有利条件。尽管目前就业形势总体乐观,但随着当前国内外不确定因素增多,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受到波及,加之就业领域固有的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劳动者对高质量就业、自主创业的需求日益增加,稳住就业大局就需进一步加大政策力度,完善措施保障。
通过加大企业稳岗补贴、失业保险费返还、加强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对面临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进行帮扶,以维持企业正常经营和用工稳定,不出现规模性的集中裁员减员,以保持就业规模和局势稳定。
同时,通过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创业载体建设,推动创业创新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扩大就业容量。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加快省级统筹的基础上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但鉴于各地区利益上存在很大差异,除非中央强力推行,可能进展不会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