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正式发布城镇调查失业率
更新时间:2018-04-04 08:39:14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城镇调查失业率纳入预期目标后,外界非常关注我国统计部门何时正式开始发布调查失业率数据。
4月3日上午,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办公室新闻处获悉,将在4月17日召开的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公开发布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
记者注意到,此前,统计部门曾多次公开了一部分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例如,2017年10月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曾表示,2013~2016年,我国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基本稳定在5%左右;而今年3月,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也曾表示,1~2月,我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处于低于5%的低位水平。
近年来,统计部门已为正式发布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做好了充足准备。比如,从2009年开始,统计部门建立了31个大城市劳动力调查制度,按月反映劳动力资源和失业人口情况。2013年,开展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的大城市增加到65个。2015年7月,又将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扩展到全部地级市。
此次正式公开调查失业率的意义是什么?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对记者指出,“调查失业率”与目前中国常用的“登记失业率”指标相比,在理论上能够更加真实的反映全社会的就业状况。
而中国社科院副院长蔡昉也曾表示,与登记失业率指标相比,调查失业率的优势在于调查对象范围较大、代表性更强。此外,统计指标体系也比较完善。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黄守宏在记者会上指出,强调调查失业率意味着政府在就业方面正在“自我加码”。
他强调,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相比,还包括了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和其他的一些人,原来城镇登记失业率只包括户籍人口,现在调查失业率的范围更大了。这意味着政府在就业方面是“自我加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