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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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解读【总结】

更新时间:2018-02-02 09:32:55

为了让2017年的楼市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各地政府都依托着国家的“分类调控”政策,出台了一系列楼市新政。襄阳也随之出台一系列楼市利好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襄阳购房者的心态,为楼市整体增添了更多的可能性。此外,在农历春节临近之际,襄阳楼市在公积金等方面都为购房者带去了不少实惠,缓解了购房者的压力。总体来讲,未来襄阳房地产市场将更加灵活与成熟。

 
    1月8日——不动产登记收费执行新标准
 
    从市不动产登记局获悉,市区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已于上月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不再按面积收取土地登记费,住宅登记每件只需80元。
 
    1月12日——市棚户区改造等领域再获金融“大礼包”
 
    “十三五”期间国开行湖北分行将提供550亿元融资支持。
 
    2月13日——第二批市场外迁工作启动 33家老市场今年将搬迁完毕
 
    全市市场外迁工作推进会在樊城区召开。会议对樊城区第一批市场外迁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第二批市场外迁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副市长张小帆出席会议并讲话。
 
    2月20日——襄阳棚改计划最新消息 这5个片区有大动作
 
    据市房管局消息,襄城区隆中片区、贾洲片区、尹集片区二期、顺安山万山片区、襄阳古城片区二期等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已上报省住建厅,列入2017年棚改计划。
 
    3月8日——今年我市计划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15亿元
 
今年,全市计划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15亿元,贷款率保持在85%以上,力争发放20亿元。从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月至2月,我市已累计使用住房公积金6.86亿元,其中,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4.32亿元,为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2.54亿元。
 
    3月18日——棚改、保障房和养老用地“应保尽保”
 
    从市国土局获悉,今年我市将提高土地供给的质量和效率,除保障重点项目和新产业用地外,还将全力保障棚改、保障房、养老用地。
 
    5月9日——市区公租房新政6月1日起施行
 
    市房管局发布《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并于下月1日起正式施行: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申请公租房;取消缴纳异地配建资金,新楼盘开发必须在小区配建公租房;承租户可以互换房子。另外,《办法》还提出了试行公租房共有产权模式,即承租人租住5年期满后,市政府出售公租房时,可优先购买居住的公租房。
 
    5月12日——不动产登记全市联网:已接入省级平台,实现省、市、县数据共享
 
    不动产登记局表示,目前我市不动产数据已实现全部联网,向下已经接通了我市所有县(市、区)的登记平台,往上则接通了省级信息平台。数据联网后,我市的不动产交易的登记信息可以直达省级信息平台,可更加有效地保障不动产权人的权益和交易安全。
 
    6月8日——房管、税务、土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试行“一窗式”办证 二手房买卖“只跑一趟路”
 
    市不动产登记局发布消息,我市二手房买卖只需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即可,不需再多跑路,多次提交资料了。过去是“四个四”,即房屋买卖双方业主跑四次,四个窗口受理,提供四次资料,进行四次面签;现在是“四个一”,即业主只需跑一次,一次面签,一次性提供资料,四个窗口一次受理。实现信息多跑路,业主只跑一趟路。
 
    7月8日——樊东四大片区规划出炉
 
    樊东四大片区规划出炉:居住为主,兼具商业服务业、文化娱乐、交通枢纽等功能的综合性中心区。此次规划的樊东片区东临小清河,南至大庆西路,西接长虹路,北抵大李沟,分为四个单元进行编制,目前正在批前公示。规划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1.培育四大商圈清河口建体育休闲中心2.批发市场和工厂外迁3.优化路网打通断头路。
 
    7月21日——我市力推“装配式建筑”建造房子如同“搭积木”
 
    市政府办已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倡导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2017年全市完成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项目预制率不低于20%,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面积累计不少于200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项目预制率达到30%;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8月3日——2017年,我市还将完成29292套棚改目标任务
 
    2010年,我市启动棚改工作,至2016年底,共投资约770亿元,改造各类棚户区21.9万套,约71万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今年,我市还将完成29292套棚改目标任务。
 
    8月17日——我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行“三个全面放开”
 
    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即将推行“三个全面放开”,力求无门槛、无障碍、无限制,最大限度引人聚才。“三个全面放开”内容主要是:全面放开中心城区落户限制:外来人口、进城农民、学生等落户“无门槛”。在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职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户口。
 
    9月4日——2300多套人才公寓可申报
 
    第五批隆中人才公寓开始集中申报。凡在市区无自有住房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请租住。其中,国家“千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人选,“隆中人才支持计划”资助人选等领军人才可免租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可分别按照租金标准的60%、50%缴纳房租。人才公寓配有基本生活设施,可“拎包入住”。
 
    9月6日——9月樊西迎来老旧市场转迁热潮
 
    按照襄阳市市场转迁政策,9月份将迎来第二批转迁热潮。作为第二批老旧市场的承接地,竹叶山农产品交易中心、卉丰源花鸟古玩博览中心、金富利批发城已经做好迎接准备。
 
    10月11日——四部门联合发文,不动产抵押程序简化
 
    市政府金融办、市国土局、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襄阳监管分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完善不动产抵押登记,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新的文件规定,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强制要求抵押物价值覆盖债权,支持信托等金融机构以及异地金融机构在我市办理抵押登记,不再限制土地抵押权人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
 
    10月12日——公积金“梗阻”打通了,全市通存、通取、通贷、通还
 
    我市公积金新的信息系统日前通过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联合验收,全市公积金实现通存、通取、通贷、通还。新系统打破了区域限制,缴存单位和市民可就近在全市任意一家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
 
    11月1日——我市出台楼市调控措施,遏制炒房、打击捂盘——新购住房满两年方可交易
 
    市政府办日前已下发通知,以遏制炒房、打击捂盘惜售,加强商品住房交易管理。《通知》指出,自10月30日起,凡在市区范围内(含襄州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须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新购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新购买的二手房认定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登记时间为准。
 
    11月8日——2331户家庭“摇中”公租房,市区第二批公租房申报即将启动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分配的公租房有2331套,分布在襄城、樊城、高新、经开四个城区,包括和谐家园、东城逸景、河畔佳园、东津世纪城、化纤厂小区、祥龙·泰然居、水岸新城、丽景东苑、丽景西苑,风神襄阳公社等10个公租房小区.市房管局局长许晓林在摇号仪式上表示,本月中旬,房管部门将再拿出5219套公租房,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摇号和定向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启动第二批公租房分配工作。
 
    11月21日——我市实行商品房预售价格专家评审模式,房价不能太任性须接受价格指导
 
    新房开盘价格不再由开发商说了算。市房管局表示,我市已开始实行商品房预售价格专家评审模式,12家楼盘接受价格指导,部分定价过高的楼盘负责人被约谈。
 
    11月22日——湖北要求:今年新房均价不超过前10个月水平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关于因城制宜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确保今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超过1月到10月的水平。
 
    12月5日——保障房“托底”棚改棚改家庭可申请公租房
 
    为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在今年第二批公租房分配中,棚户区改造家庭可申请入住公租房。此次公租房分配,除面向社会分配的2422套外,有2797套房屋针对棚户区改造中被征收家庭定向安置,其中岘山·浩然居小区360套、尹集公租房小区(B地块)700套、筑梦·衡庄园小区(I地块)800套、阳光瑞城小区937套。
 
    12月8日——国有资本投资建设棚改安置房源7个小区,约2.8万套
 
    国有资本投资建设棚改安置房已落实约2345亩建设用地,计划建设7个小区,建筑面积约280万平方米,可解决约2.8万套安置房源,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力争年底部分项目开工建设,明年下半年启动预售程序。
 
    12月29日——襄阳市区楼市限售细则出台,继承、受遗赠、棚改安置等交易不受“两年限制”
 
    为区别炒房和正常交易,减少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保障市场调控效果,房管部门日前又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对不满两年不得出售的起计时间,将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因继承、受遗赠、征迁实物安置房、直系亲属之间相互转让变更、政策性购房(不包括经济适用房)等非市场交易方式取得的住房,不受满两年方可上市交易的规定限制。离婚析产、婚内析产、房产土地合并为不动产证、遗失(损坏)补(换)证、变更登记及更正登记的房屋,按照办理相应登记的前一次房产(不动产)登记时间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