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2-24 09:25:53
从2018年开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基本特征就是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今年的经济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方面取得扎实进展。相应,金融工作推出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
货币政策新政——继续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实施双支柱调控框架
我国货币政策有五大范畴:宽松——适度宽松——稳健——适度从紧——从紧。表现为货币在扩张与紧缩之间的运行轨迹。从2011开始我国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调整为“稳健”。2016年经济下滑,实际上我们执行的是稳健略偏宽松。2017年又重启收紧,定位于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今年-继续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管住货币供给总闸门,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
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要求,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稳定,促进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进一步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做好军民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的金融服务,大力推进深度贫困地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
掌握"稳健中性的偏紧"的尺度不是简单的关闸和”一刀切”减量,而是要找到稳健中性的均衡点,做到松紧适度、有压有保,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之间把握平衡。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今年是实施双支柱调控框架的第一年。传统金融调控框架以货币政策为核心,货币政策主要针对整体经济和总量问题,侧重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的稳定;宏观审慎政策则直接并集中作用于金融体系本身,抑制杠杆过度扩张和顺周期行为,侧重于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双支柱调控框架是对原有的以货币政策为主的金融调控框架的完善,重在防范金融体系顺周期导致的系统性风险,通过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提高流动性和资本要求等方式,有效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金融监管新政——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中央决策层做出基本判断:我国金融风险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长期持续的货币信用巨额投放;金融监管的能力建设跟不上金融业整体发展的变化与速度;人民币国际化的大力推进,致使中国的金融体制、金融市场日趋复杂;移动互联网与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使政府的管控能力面临严重的挑战。在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累积了大量风险。
习近平在去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2018年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要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
央行工作会议强调: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金融风险研判及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强影子银行、房地产金融等的宏观审慎管理。
证监会: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股市、债市、期货市场风险监测和应对能力建设,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资本市场新政——深化新三板改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证监会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明确:以服务国家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导向,吸收国际资本市场成熟有效度与方法,改革发行上市制度,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继续深化新三板改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引导期货与衍生品市场健康发展。以深化改革和扩大双向开放促进各类市场主体核心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银行强监管新政——重拳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
继2017年银监会组织开展“三三四十”等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2018年又拉开银行业防风险、强监管,整治市场乱象的大幕。
银监会1月1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级监管机构要抓住服务实体经济这个根本,严查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体系空转的行为,严查“阳奉阴违”或选择性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的行为。
《通知》要求,一方面,将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以及影子银行作为2018年整治重点,继续推进金融体系内部去杠杆、去通道、去链条。抓住公司治理这个基础,加强对股东穿透式监管。另一方面,要严查“阳奉阴违”或选择性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等行为,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要。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将重点围绕八个方面、22条要点继续开展整治银行业乱象的工作,包括公司治理不健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违法违规展业、案件与操作风险、行业廉洁风险等。
资管新政——对资管产品统一监管标准,进行全面动态监管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发展,在传统银行信贷业务之外,形成了超佰万元的资产管理规模。2012-2016年,我国资产管理规模实现快速增长。2012年,我国资产管理规模为27万亿元;到2016年,资产管理规模已达到116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43.97%。其中银行业理财产品存续余额29.05万亿元,占我国资产管理总额的25.06%;基金管理公司和子公司合计管理资产规模26.05万亿元,占资产管理总额的22.47%;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达到20.22万亿元,占资产管理总额的17.44%。
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资产管理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
资产管理在融通组织社会资金,支持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积累了许多问题。当前资管行业存在五大问题,即资金池操作存在流动性风险隐患、产品多层嵌套导致风险传递、“影子银行”面临监管不足、刚性兑付使风险仍停留在金融体系以及部分非金融机构无序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217年11月17日,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作为跨市场、跨部门的综合性监管规则,《指导意见》按照资管产品的类型制定统一监管标准,对同类资管业务做出一致性规定,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以期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要求建立资产管理产品统一报告制度,对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销售、投资、兑付等各环节进行全面动态监管,落实穿透式监管。加强功能监管,对资管产品统一分类,实行同一监管标准,金融机构对资管产品实行净值管理,打破刚兑。强调规范资金池、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
债转股新政——政策和市场均大尺度放开
总体讲,中国企业的负债率过高,远高于发达国家的水平,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平均是90%,我们的比例达到115%,企业债务风险必须高度警惕。另一方面,直接融资比例明显偏低,大概在23%左右。也由此造成企业杠杆率居高难下,这显示出我国融资结构亟待完善。通过“债转股”实现降低企业债务,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是实现去杠杆的有效途径。
2016年10月10号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这标志着中国“降杠杆”和“债转股”的大幕正式拉开。但前两年,这项业务主要在银行和国有企业之间展开,进度不快。
今年1月26日,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以及“一行三会”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 ,《通知》结合此前金融机构在实施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境,从扩大资金来源、转股债权范围、债转股企业类型和债转股模式等多方面着手解决,帮助企业降低杠杆率。
<通知》将参与主体、债权范围、转股企业的类型等范围大幅度放大,市场大尺度的放开了。
一是从只允许转股扩大到股债结合,以股为主,综合降杠杆《通知》允许采用股债结合的综合化方案,各实施机构可根据对象企业降低杠杆率的目标,设计股债结合、以股为主的综合性降杠杆方案,并允许有条件、分阶段实现转股。
二是从银行单独运作扩大到银行与股权投资机构联手,设立债转股基金。支持实施机构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发起设立专项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银行债转股实施机构允许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开展债转股,可以实现两类机构的优势互补,并减少明股实债的问题。
三是债转股从国企独享扩大到民企外企。《通知》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符合规定的各类非国有企业,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四是允许转股的债权范围从银行债权扩容到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债权等。 《通知》表示,转股债权范围以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为主,并适当考虑其他类型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公司贷款债权、委托贷款债权、融资租赁债权、经营性债权等。
金融对外开放新政——以“三个一放到底”,步入深度开放期
我国金融业开放再提速,我国从2018年开始,将大幅放宽外资进入包括银行业、证券基金业和保险业等金融行业的投资比例限制。其中,银行业“一放到底”,证券基金业和保险业将在三年或五年之后“一放到底”。 中国金融行业的对外开放正在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去年底,中国按照自己扩大开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将大幅度放宽金融业,包括银行业、证券基金业和保险业的市场准入,并逐步适当降低汽车关税。中方决定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投资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上述措施实施三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将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银行业股权投资比例规则;三年后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放宽至51%,五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
业内人士表示,开放程度的再提升意味着我国金融业已经进入到深度开放时期,而各个行业开放路线图和时间表的明确也向外资机构释放了十分积极的信号。
金融业的开放短期内可能进一步加剧行业竞争,但长期来看,金融业开放符合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需要,也将助推金融业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值得注意的是,金融业开放不等同于金融和资本流动的自由化,在“开门”的同时,一定要把握节奏和力度,必须要防范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
人民币国际化新政——减少外汇管制继续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受人民币贬值预期等多种因素影响,从2015年下半年起至2016年底,人民币国际化的速度显著放缓,部分指标甚至出现了逆转。
2017年是人民币国际化的转折之年。在经历了近两年的停滞之后,人民币国际化呈现出明显的回暖迹象。中国银行编制的跨境人民币指数和离岸人民币指数都在2017年年底回升到近一年半的最高水平。
2018年央行确定九项重点任务,包括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深度参与国际金融合作和全球经济金融治理;进一步推动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破除影响人民币便利使用的一些制度障碍。今年1月,央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从促进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等多个方面支持人民币的跨境使用。
二是加强人民币便利使用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在海外的网络化布局,拓展人民币境外清算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使用,以及电子支付等支付渠道的建设;健全与相关国家的货币互换、现钞跨境调用等制度性安排,推进人民币与更多国家货币之间直接挂牌交易;进一步开放国内金融市场的准入,扩大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推进沪伦通,完善股票和债券连通机制,构建大宗商品人民币交易平台;培育和发展离岸人民币市场,推动了更多的国家接纳和使用人民币。
三是减少外汇管制。改进汇率调控,优化中间价报价机制,扩大汇率波幅,增加汇率弹性,积极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完善外汇市场体制机制。发展外汇市场、丰富外汇交易品种,逐步放松外汇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