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33地区试点 亩均价格超百万
更新时间:2018-05-30 08:55:37
全国33个试点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情况有了新进展,官方近期披露了一些相关数据。
自然资源部近日召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推进会,会上透露,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3年多来,试点工作积极有序推进,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制度性成果。
201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试点县市区暂停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6个条款,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原则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即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该授权的期限于2017年12月31日届满。
2017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拟将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期限延长1年,至2018年12月31日。
在上述推进会上,自然资源部介绍,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积极稳妥推进,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工作制度和政策体系,社会和市场对于入市集体土地的接受程度逐步提高。截至2018年3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812宗,面积1.6万亩,总价款约183亿元。
以此计算,上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价格每亩平均在114万元左右。当然,这只是平均价格,每宗地块的具体价格还要取决于其地理位置以及入市后的用途等。
按照政策要求,此处所谓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行政区域只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非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不得入市。入市要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条件。入市范围限定在存量用地。
此举更多的是为当地工商业提供生产经营用地,目前政策上还不允许这些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自然资源部介绍,在这一试点过程中,各试点地区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有益探索。摸清了试点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底数,33个试点地区共查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约11.9万宗、141.5万亩。
在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方面,33个试点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发证25万多宗,发证率82%,为入市改革廓清了权属基础。三是积极探索多种入市途径及配套措施,试点地区积极开展就地入市、调整入市和整治入市实践,且均已有成功案例。
截至今年3月,试点地区共办理78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贷款金额约23.56亿元。
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表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工作力度持续加强,形成了一批重要的制度创新成果,但也存在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问题试点不充分等问题。
陆昊表示,各试点单位要敢于触碰难点,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中的实施主体、入市交易规则、入市的集体决策程序、入市与规划关系等问题。
他要求,要边试点边随时提出问题和建议,相关司局要加强过程控制,对试点问题密切关注、深入研究、及时纠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