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是央行重大政策创新
更新时间:2018-10-24 08:33:31
民营企业是中国经济的发动机,在政策层面,一方面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另一方面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是当前形势下中国人民银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具体政策举措。
近期,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等因素影响,部分民营企业出现经营和融资困难,民营企业债务违约也有所增加,部分市场主体对民营企业风险规避情绪较重,对民企融资存在非理性行为。而且,在经济去杠杆的大背景下,过去部分依赖“影子银行”融资的民营企业,必然面临表外融资转表内融资的阵痛。央行有必要采取精准有效措施,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债券市场具有公开、透明、预期引导性强的特点,以债券市场作为关键突破口,由央行运用再贷款提供部分初始资金,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多种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发债融资,可以释放积极信号,增强民营企业债券投资信心,阻断民营企业股、债、贷信用收缩相互传染,并带动民营企业整体融资恢复。
为了保障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的实施效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首先是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央行不直接实施支持计划,而是委托给市场上的专业机构运作,在运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从契约精神,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私有产权。二是有的放矢、适时退出。支持工具以企业自救为前提,重点支持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遵循阶段性帮扶理念,限期有序退出。三是防范道德风险。对于扶持的企业,央行将与各省政府合作,协调企业积极制定自救计划,改善经营管理,增强自身抵御风险能力,并对企业规范经营进行跟踪和约束,引导民企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积极“瘦身”自救,促进民企经营实质性改善。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要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改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环境。一是引导金融机构改进民企债券投资尽职免责办法,增加违约容忍度,适当提高风险偏好。二是支持债券信用增进公司和加大民企发债的担保力度。三是积极发展不良债券处置市场,引导专业机构参与已违约的民企债券交易。四是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推动畅通债券违约的司法救济渠道,完善持有人会议制度和受托管理人机制,切实提高民企债券违约处置效率。五是稳步发展基础的信用衍生品交易,并为金融机构参与信用衍生品交易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必须强调的是,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并不意味着货币政策取向发生改变,其政策着眼点在于弥补民营经济的融资短板,以市场化手段重点支持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基本稳定,银根是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取向没有改变。央行将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注重定向调控,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