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
更新时间:2018-10-29 08:29:17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决策部署和《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规定,昨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知,决定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中央财政在2018年-2020年每年安排资金30亿元,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地方进行奖补。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引导地方支持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促进专注于服务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
通知表示,中央财政在2018年-2020年每年安排资金30亿元,采用奖补结合的方式,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地方进行奖补。2018年,对全国37个省份(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均安排奖补资金。2019年和2020年,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省份予以奖补。
有关负责人表示,资金分配采用分档定额奖励和因素法补助。2018年,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按上一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规模排名分别位于前9名、前7名、前9名,共计25个省份进行定额奖励。奖励标准根据各省份上一年度新增小微企业年化担保额、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分为四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