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年四次出台惠企政策 拟再为企业减负降本850亿
更新时间:2018-10-31 08:30:25
民营经济大省浙江加码实体经济降成本力度,三年内四度出台企业减负降本政策。
澎湃新闻10月29日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自2016年起落地三批企业减负降本政策后,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又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出台8个方面35条措施,预计一年可减轻企业成本和负担约850亿元。
围绕企业反映突出的税费、融资、用地等成本问题,浙江于2016年4月、12月两次发布降低企业成本的意见,预计一年累计减负1200亿元。去年初,《浙江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方案》实施,提出力争到2018年,全省年均降低企业成本、减轻负担1000亿元。
“在2016、2017年分别为全省企业减负1010亿元、1250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又减轻企业负担1180亿元,加上最新出台的《若干意见》,有望完成年初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力争全年为企业减轻负担1500亿元’的目标任务。”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省减负办主任凌云在会上表示。
据介绍,至今年8月,浙江规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成本为83.7元,比2015年底下降1.1元,比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低0.63元,也明显低于江苏、广东、山东等工业大省。
“这是在去年原材料成本上涨4300亿、劳动力成本上涨400亿的基础上取得的。”凌云表示,三年来,通过连续出台降成本政策,浙江救活了一批资金困难企业,也促使更多规上企业将节约的钱投入到研发领域,增强实体经济、制造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如在全国率先停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去年为杭州娃哈哈集团降低税费2200万。
此次的《若干意见》旨在通过降低税费、用能、用工、物流、融资、用地、涉企中介服务、制度性交易等八个方面成本问题,进一步减轻负担,打造公平竞争的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内生动力和内需潜力。
据《若干意见》,在加大用电降价力度上,将通过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利用增值税税率调整等空间和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等措施,实现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预计一般工商业电价将平均降低每千瓦时8.4分以上,全年为企业减轻负担超过80亿元;另一方面,将直接交易电量的规模扩大到1100亿千瓦时,共有4.9万家工商业用户可享受优惠,预计每度电平均降低电价3分,为企业减负33亿元左右。
用工方面,对6月底基金支付能力超过24个月的统筹区,阶段性下调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同时将全省失业保险单位费率0.5%、个人费率0.5%的政策执行时间延长一年,共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71亿元左右。
围绕降物流成本,《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降低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外贸重箱装卸费,对从事内河集装箱运输的船舶免收船闸过闸费,调整部分路段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收费方式和取消部分路段国道收费等,为企业减负24亿元左右。
此外,通过落实国家的减税降费政策和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政策,分别可为企业减轻负担430亿元、2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