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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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中心

北京中经纵横经济研究院
为您提供能源管理中心的相关咨询服务

  北京中经纵横经济研究院(现更名为:北京中经纵横信息咨询中心)联合国家科研机构以及发改委甲级资质工程咨询单位为企业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立项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节能评估报告、能源管理中心、产业振兴、环资项目、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战略新兴产业、农业资金申请、商业计划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划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招标代理、特色小镇、PPP项目、项目实施方案、美丽乡村项目咨询服务工作。具体联系办法如下:
 
    北京总部: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国家发改委宏观院)B座23层
    咨询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6990
    联 系 人:李春风 孙薇
    单位信箱:vip@cmrn.com.cn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400 8790 365
               :400 8099 707
 
相关甲级资质(样本):
 
    山东省办事处:
    地址:山东济南市泉城路天业国际大厦10层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400 8790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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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办事处:
    地址:浙江杭州市江干区新塘路19号采荷嘉业1号办公楼3层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400 8790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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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86号宏普捷座20层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400 8790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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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辽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5号信息产业大厦A座12层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400 8790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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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安徽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299号铂金汉宫8号21层
    全国统一咨询电话:400 8790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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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陕西西安市北大街凯爱大厦B座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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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区五一东路235号湘域中央商务大厦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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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西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号金茂国际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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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由多位长期参与政府及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和评估工作的各领域专家顾问、研究人员、甲级资质单位的资深咨询师等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共同组建而成。主 要为企业项目立项、资金申请、筹资融资等事项提供专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和商业计划书等服务。目前已完成的报告涉及能源、冶金、电子、通讯、化工、教 育、旅游、建筑、医药、金融、机械、农业等20多个行业。
  凭借强大的专家团队、权威的甲级资质证和广泛的公共关系资源,已成功协助上千家企业完成相关项目立项、融资等贴身定制式服务。我们的目标是让企业在立项、资金申请和融资途中享受最专业 、最及时、最高效的全方位服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促进工业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依据《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647号),现就组织申报2013年工业企业能源

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2013年重点支持石化、化工、有色、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1. 企业能源管理中心
  采用信息化、自动化技术,集成企业能源系统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控制和调度、平衡预测和能源管理等功能,降低重要能源介质放散,提高能源介质的回收和梯级利用水平,实现多能源介质协同平衡与优化利用的企业能源管控系统;
    2. 系统优化和节能信息化改造
  采用先进成熟的节能减排技术成果,对主要耗能工艺、装备进行系统优化和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介质和物料消耗等。
    3. 智能化、节能环保产品(设备)改造更新
  利用信息化技术推动落后高耗能机电产品(设备)的改造更新,加快智能化、节能环保产品(装备)的推广应用,提升产品(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介质消耗。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为独立经营核算的法人单位;
    2.企业的主要生产工艺及设施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经适应性改造后能满足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要求;
    3.项目已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权限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
    4.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
    5.项目前期工作扎实,配套条件好,能够保证2013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6.项目没有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资金支持(已申报其他渠道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7.已建成投运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内。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组织
  2013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由各省级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遴选。
符合申报条件的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由企业(含中央企业)提交资金申请报告,按照属地原则报所在地省级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同法人企业的项目不能打包上报。
各地应严格把关,组织专家对企业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切实保证上报项目质量。尤其是对企业主体工艺、能源消费现状、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节能量测算、预期经济效益等内容应予以重点审核,确保实事求是、有据可查。
 
    (二)申报材料要求
  各申报企业应根据企业自身工艺装备、原燃料条件、产品生产特点等有针对性的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建设内容要具体,申报材料应体现本企业特点。
  1. 项目资金申请文件。由省级工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上报,并附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其中,项目建设内容应包括与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相关的主体工艺及设施的适应性改造、软件设施和硬件设施建设,需量化主要设备及材料,要求文字简单精炼,内容清晰明了,不超过200字。
  2.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报告正文和附件,由具有甲级咨询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写,报告内容应严格按照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编写(见附件2)。对未按要求编写的资金申请报告,一概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各地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全部材料的电子版光盘),要求装订整齐,分别报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各1份。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按上述要求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2013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隶属关系 项目建设内容 总投资(万元) 预计节能量(万吨标准煤) 经济和社会效益 建设周期
合 计 银行贷款 自筹及其他
  合计                
                   
                   
                   
                   

  说明:
    1.本表一律用EXCEL制作,由各省级工信主管部门填报;
    2.隶属关系填地方或中央;
    3.项目内容应根据企业申报材料有针对性填写,应包括与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相关的主体工艺及设施的适应性改造、软件设施和硬件设施建设,量化主要设备及材料(不超过200字);
    4.经济效益指预计项目建成后实现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和创汇;
    5.社会效益指预计项目建成后实现的节能、节水、污染物减排量等;
    6.建设周期为预计项目建设起止年月。
 
附件2: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产品种类和产量、主要工艺流程和生产装置的规模(用文字和图表说明)、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法人及主要股东的概况。(另填附表一)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内容、总投资、资金来源、以及项目前期工作情况等。(另填附表二)
 
    三、企业能源管理现状
  企业近三年能源消耗总量和主要单位产品能耗、主要能源供应设施情况、项目实施前主要能源介质消耗状况、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情况、自动化基础条件、能源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等。
 
    四、建设方案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建设规模、采用的工艺路线与技术特点(用文字和图表说明)、实现的功能、设备表、项目实施前后企业能源消耗对比、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建设期管理等。
 
    五、节能效果评估
除满足报告基本要求外,应重点明确项目节能量测算和监测方法,详细列出节能量测算的具体过程,对比实施前后的能源消耗总量、主要单位产品能耗、主要能源介质消耗情况等。
 
    六、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包括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包括详细的工程概算、资金筹措、投资进度安排等
 
    八、项目财务和经济分析
  包括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九、附件(原件或复印件,含电子版)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编写单位咨询资质);
      (二)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三)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及证明材料(自筹资金的,需出具银行近期存款证明;如需贷款,请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贷款合同、授信协议);
      (四)环境保护部门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文件;
      (五)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登记备案表;
      (六)用地证明。需新征土地的项目,请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无需新征土地的,请提供土地证复印件。
      (七)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以规划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八)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的真实性承诺声明。
 
  附表一: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隶属关系   银行信用等级   有无国家认定的技术中心  
企业总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资产负债率  
主要产品产能规模,2011、2012年预计能源、水等资源消费量  
年度(近三年)企业经营情况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备    注
销售收入(万元)        
利    润(万元)        
税    金(万元)        
企业能源消费量 
(万吨标煤)
       

附表二:项目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所属专题  
项目名称   建设年限   项目责任人 
及联系电话
 
项目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银行贷款   自筹及其他  
项目建设必要性(企业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项目建设内容  
预期目标(重点是能源资源节约等方面情况)  
节能量(万吨标准煤)   新增销售收入   新增利润  
项目前期工作情况  

说明:所属行业为石化、化工、有色、建材、钢铁等行业。